河南的一位女士在河南吃饭,她点了一份10元的牛肉粉,结果吃到了一个创可贴。于是她要求商家赔偿4000元。副所长到场后说明了情况,原来那一天他也去了现场。冉女士描述的情况与他了解到的相符,但当时双方都说自己来处理,警方就没有插手了。结果问题一直没解决,警方才再次介入调解。老板一开始不愿意赔偿是因为冉女士索赔的金额太高了。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如果因为食品不安全受到损害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金额可以是价款的十倍或者损失的三倍,最低不少于1000元。在警方的协调下,老板最终同意赔偿,双方达成了协议,以1000元了结此事。这个事情在网上引起了很多讨论。有些人觉得冉女士索赔的金额太高了,创可贴在高温下已经消毒过了,不需要太过担心。也有人认为经营餐厅一定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吃到异物不管大小都要承担责任和接受处罚。很多网友都有过在食物里发现异物的经历,像头发、蟑螂这些最常见。实体店的卫生环境比较容易监督一些外卖就难说了。这次事件让国家出台了更多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定,其中就有10倍赔偿这个惩罚性条款。但是这个条款也不是所有情况都适用的比如面条里有头发、蟑螂或者创可贴这些是可以避免的疏忽经营者需要负责而木耳里有时会有木屑可能是制作过程中难以避免的正常现象就不需要太苛刻了但是还是需要关注。 很多人为了省事就放弃维权认为打官司太麻烦还会影响工作和生活但是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个人的责任如果自己都不维护法律又怎么可能介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