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法院11天化解工伤执行纠纷:以善意文明执行促权益兑现与保工资两相兼顾

一起工伤赔偿执行案件,在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调解下,仅用11天便妥善化解,实现多方共赢;案件办理过程中,法院在依法执行与保障民生之间把握分寸,取得了良好效果。案件源于当地某石业公司员工沈某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双腿受伤。经劳动仲裁裁定,企业应支付15.6万元工伤赔偿,但仅履行部分义务后资金周转困难。法院依法冻结企业账户时发现,账户资金为拟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专项资金,执行随即面临两难:既要保障工伤赔偿落实,又要避免影响企业运转及农民工工资发放。 从案件情况看,这类纠纷集中反映了企业在当前环境下的现实压力。工伤赔偿关系到劳动者基本生活与后续治疗,而企业资金紧张一旦影响到工资发放,容易引发更大的连锁问题,尤其年终工资发放更需审慎处理。罗山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这类案件不能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要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面对复杂局面,执行干警结合案情优化处置方式,采取“三步走”推进:一是依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确保执行力度;二是主动组织沟通协商,推动双方理性对话;三是引导形成可落地的分期与让步方案。经多次调解,企业当场支付10万元赔偿款,申请人自愿放弃剩余部分,既缓解了劳动者的急需,也为企业留出正常经营空间,兼顾了农民工工资发放等现实需求。 该案调解成功,也为同类涉企执行提供了参考。从司法实践看,反映了在严格依法基础上的善意执行、精准执行;从营商环境角度看,起到了司法保障市场主体持续经营作用;从社会治理层面看,拓展了纠纷柔性化解的路径。数据显示,罗山县法院近三年来以类似方式化解涉企纠纷127件,执行到位金额超3000万元,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25%。

罗山县法院对这起案件的办理,反映了依法执行与民生保障并重的工作取向;法院没有一味追求“执行到底”,而是在依法履职的前提下,通过调解促成务实方案,在维护法律权威与保障各方合理权益之间实现平衡。该案既体现了执行的力度,也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下一步,这类做法仍需在更多案件中持续完善,让执行工作更好地服务权益保障与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