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名买车后患无穷法院判了一件大事

大家都知道,现在很多人为了避开购车指标的限制,喜欢把车子挂在别人的名下。刘先生和李女士也是如此,他们恋爱时想到这个办法,想着既躲开限购又能提前开车。不过这样的操作真是后患无穷啊。最近长沙岳麓区法院判了一件大事,给大家提了个醒。 那是2021年1月发生的事,刘先生开着这辆登记在女友李女士名下的车,结果没注意安全把油门当成了刹车,撞了王女士和吴女士两人。交警判定刘先生全责。司法鉴定发现王女士有十级伤残。这一撞下来,得赔18万多块呢。面对这个巨额索赔,王女士把刘先生、李女士和保险公司都告到了法院。 庭审上大家说得都不一样。保险公司说刘先生无证驾驶,并且签了放弃索赔声明,他们只能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之后还得找刘先生要钱。刘先生觉得自己交了交强险,超出部分由他负责就行。李女士则辩称自己既没出钱也没开车,不该背这个锅。 最后法院怎么判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无证驾驶不影响交强险先垫付;再根据《民法典》,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结果是保险公司先垫付了9万多块钱;扣除刘先生已付的4万多块钱后,剩下的5万多块钱要由刘先生和李女士一起承担。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车户分离风险太大了。对实际出资人来说车子可能被拿去抵押或者被法院查封;对登记车主来说出了事故还要跟着受罚;对保险公司来说赔钱之后肯定会追偿。 所以说啊,借名买车看似是在走捷径,其实是把大风险打包送给了以后的日子。真的不如老老实实合规上路。指标不够或者驾照没拿到的时候耐心等等也好过拿自己的未来去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