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声明,通报了一起涉及多人的住房公积金骗提套提案件;这个事件反映出当前公积金管理中存的新型违规现象,也暴露了不法中介机构的违法活动。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其手段的隐蔽性和危害的广泛性。据管理中心披露,不法中介通过公证委托等合法外衣,诱导缴存人以虚假购买外省市低价值房产为名义套取公积金。更为恶劣的是,这些中介机构将同一套异地房产按份拆售给多个无关联关系的缴存人,从中收取高额"中介费"。购买人实际并未到过房产所在地,也不是以自住为目的,整个过程完全是虚假交易。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公积金提取的基本原则,更是对制度的直接破坏。 从深层原因看,这类违规行为的出现反映出几个上的问题。一是部分缴存人对公积金政策理解不足,对不法中介的虚假宣传缺乏警惕。二是不法中介机构为牟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欺诈。三是某些环节的监管上仍存在漏洞,使得这类行为一度得以实施。 这类违规行为的影响是多上的。首先,它直接侵害了其他合法缴存人的权益,破坏了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其次,大量骗提套提行为会导致公积金基金流失,影响制度的可持续运行。再次,这类行为涉及虚假证明、私刻公章等违法犯罪活动,已超出民事违规范畴,上升到刑事犯罪层面。 针对这一问题,管理中心采取了分类处置措施。对审核阶段被发现的骗提行为,将纳入不良信用记录,自违规认定之日起五年内禁止提取人及配偶使用公积金。对已经形成骗提事实的行为,要求在一个月内交回全部套取资金,并取消提取人及配偶五年内的使用资格;逾期不交回的,将取消其终身使用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涉及虚假证明、私刻公章等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涉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等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这些措施形成了从民事惩戒到刑事处罚的完整链条。 从前瞻性角度看,这一事件也提示了公积金管理的发展方向。一上,管理部门需要更完善审核机制,加强对异地购房等高风险业务的核查力度,建立更加严格的验证体系。另一方面,需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打击不法中介的合力。同时,也需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缴存人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住房公积金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安居梦想。广西此次专项整治既是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也是对制度漏洞的及时修补。在"房住不炒"的政策基调下,如何平衡便民服务与风险防控,需要管理部门以更精细化的思维,筑牢民生资金的防线。这既是对公民诚信的考验,也是对社会治理的检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