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增绿护绿治沙齐头并进 呼和浩特森林覆盖率升至16.59%

"十四五"以来,呼和浩特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兼顾生态修复、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这些成果既呼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部署,也说明了该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展。 从生态修复规模看,过去五年呼和浩特市完成林草生态建设任务257.96万亩、防沙治沙70.39万亩——两项指标均超出规划目标——其中防沙治沙超目标23%。数据反映出该市生态建设上的投入和组织推进能力。森林覆盖率由2021年的15.78%提高到16.59%,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实现此提升并不容易,说明对应的措施更趋科学、成效更为扎实。另外,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0%左右,草原生态系统恢复与管护保持在相对稳定水平。 "三北"防护林工程是国家重点生态工程。作为重要实施区域,呼和浩特市六期建设任务228.41万亩已于2024年提前6年完成。这意味着防护林建设从“加快推进”转向“巩固提升”,后续工作将更多聚焦已建成林草的管护优化与功能发挥。 湿地保护也取得新进展。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率提升至35.2%,建成2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自治区级重要湿地及多处保护小区,湿地保护体系继续完善。这些举措有助于维护生物多样性,也为城市防洪、气候调节等生态功能提供支撑。 资源保护体系的夯实为生态建设提供保障。连续5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体现了该市在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和病虫害防治上的管理水平。防控能力的提升,既来自更完善的预防机制,也与基层林草工作站恢复完善密切相关。 在推进生态建设的同时,呼和浩特市也在探索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的路径。该市建成林草湿碳储量数据库,全市林草湿碳资源储量达7000多万吨,为碳汇交易打下基础。目前全市林草企业306家,林草产业形成4条主导产业链,产值突破100亿元。生态建设在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也带动了新的增长点。 在管理创新上,呼和浩特市建成自治区首个智慧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用信息技术提升生态管理的精准化水平。同时,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生态保护责任体系。出台《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生态保护提供制度和法律支撑,增强了生态建设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从黄沙漫卷到绿意渐浓,呼和浩特的实践印证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中,这座北方城市正以系统思维完善生态网络,其做法对干旱半干旱地区统筹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具有参考意义。下一步仍需在长效机制、科技支撑诸上持续推进,让生态优势更好转化为区域发展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