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深化虚假诉讼监督 严厉打击危害司法秩序违法行为

问题:虚假诉讼借助民事程序的“合法外观”侵蚀司法公信力。一些案件通过伪造证据、虚构劳动关系、恶意串通等手段,试图套取社保资金、规避债务或转移财产——不仅扰乱诉讼秩序——还可能带来金融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同时,民事执行领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俗称“终本”)案件数量较多,个别案件终本后未能及时发现新的财产线索、执行措施跟进不足,导致胜诉权益长期难以兑现,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和市场预期,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制约。 原因:从实践看,虚假诉讼易发多发,主要有三点:一是利益驱动明显,对应的主体通过诉讼实现非法获利或逃避责任,且付出的代价相对较低;二是手法更隐蔽,往往包装成劳动争议、借贷纠纷等常见类型,证据表面“齐全”,识别难度较大;三是部分社会治理环节把关不严,在中介服务、证据材料形成与审查等环节存在漏洞,给虚假诉讼留下空间。执行领域则面临信息不对称、跨区域线索获取困难等现实问题,个别被执行人通过隐匿、转移财产或分散名下资产规避执行;同时,终本后的动态核查机制不够完善,容易造成“终本即终了”的误解,客观上拉长了债权实现周期。 影响:虚假诉讼直接冲击司法权威与裁判稳定性,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挤压守法经营主体的生存空间。以社保领域为例,个别案件通过虚构劳动争议诉请实现违规补缴,可能造成社保基金不当支出,损害公共利益和群众的长期保障。执行不力则会让胜诉判决难以落地,企业应收账款回收受阻、融资成本上升,进而影响投资决策与就业稳定。长远来看,若不加以遏制,不仅会削弱社会对司法的信赖,也会冲击经济活动中的契约精神与规则意识。 对策:最高检在发布会上明确,检察机关将持续把防范惩治虚假诉讼、监督推动破解“执行难”作为工作重点,以专项监督为牵引,聚焦民生、金融、国有财产保护、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加大线索发现、调查核实和依法监督力度。公开通报的案例显示,河南安阳文峰区、吉林长春等地检察机关查办利用企业为他人违规办理补缴社保金的劳动争议虚假诉讼案件,推动堵塞漏洞,避免社保基金遭受重大损失。在执行监督上,检察机关加强对涉民事终本案件的监督,依法办理涉企终本执行监督案件,通过函询、磋商、听证等方式做实调查核实,及时发现终本后仍具备执行条件的情形,推动法院恢复执行。以最高检督办的安徽某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为例,兰州新区检察院核查发现被执行人终本后仍有可供执行财产,随即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恢复执行程序,促成跨区域债权人被拖欠7年的千万元级胜诉权益得以兑现,传递出“判决必须执行到位”的明确信号。 前景:随着专项监督推进,虚假诉讼治理将更注重源头预防与系统治理并重:一上强化证据审查,完善线索移送与协作机制,提高对恶意串通、伪造证据等行为的识别与惩治效率;另一方面以案件办理带动行业治理和制度完善,压缩违法套利空间。执行监督领域也有望在“终本”动态管理、财产查控协同和跨区域联动等深入提质增效,推动形成更可预期的权利救济路径,稳定企业预期和市场信心。可以预见,检察监督与审判执行工作在程序规范、权利保护与秩序维护之间的协同将更加紧密,为营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支撑。

司法监督既是法治建设的“防火墙”,也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最高检专项行动聚焦虚假诉讼与执行领域的突出问题,表达出从严治理、强化监督的信号。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只有通过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才能让市场主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