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铁路作为城市群内部人员流动的骨干交通方式,近年来建设提速、需求增长明显。
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等为代表的重点城市群,城际铁路骨干网络加快成形,总里程接近1800公里,多地实现主要城市间1至2小时通达。
随着城市群成为承载产业分工、人口流动、公共服务协同的重要空间单元,城际铁路如何“建得好、用得起、跑得稳”,成为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课题。
从“问题”看,部分地区在城际铁路规划建设中曾出现节奏把握不当、项目论证不充分、站点设置与客流结构不匹配等苗头:一方面,城市群内部通勤化、同城化趋势增强,对高频次、中短途、准公交化的铁路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若脱离人口与产业实际、片面追求规模与速度,容易导致投资回报不足、运力闲置甚至形成长期运营负担,影响财政可持续与公共服务效率。
如何在“适度超前”和“避免过度超前”之间把握度,亟需制度层面的统一导向和约束机制。
从“原因”分析,城际铁路兼具公共服务属性与市场运营特征,规划、建设、运营链条长、参与主体多,若缺乏统一的功能定位与指标体系,容易出现标准不一、重复建设或低效投入。
同时,城市群内部通勤流呈现早晚高峰明显、方向性强、短距离高频的特点,若照搬干线铁路“大站快车、长距离、大编组”的思路,难以满足实际需求;若简单对标城市轨道交通的站密和服务半径,又可能造成线路成本与维护成本显著上升,进而抬高票价、削弱吸引力。
制度层面需要把“服务什么人、连接哪些城、以何种强度建设”说清楚、定下来。
意见的出台,正是对上述矛盾的系统回应。
文件明确城际铁路的功能定位:主要连接城市群内中心城市及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大中城市,串联沿线重要客流集散地和人口密集区;运输组织上强调高密度、小编组、灵活开行,更贴近通勤、休闲、商务等中短途出行需求。
这一定位,既突出城市群内部的“近距离高频流动”,也为线路走向、站点布局、运能配置提供了可操作的政策标尺。
在“影响”层面,意见提出的新建城际铁路客流门槛(近期双向客流密度不低于1500万人次/年)、设计速度(一般120至200公里/小时)以及严格控制车站建设规模和标准等要求,有助于把投资决策建立在更扎实的需求基础上,推动项目从“重建设”向“重效益、重运营、重体验”转变。
尤其是对站点过密、站房过大、“建而不用”等现象的明确防范,将引导地方在站城关系、综合开发、交通接驳和运营成本之间做更理性的统筹,避免“形象工程”挤占民生与产业发展的资金空间。
在“对策”方面,意见突出了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运营端体现出更鲜明的三项导向。
其一,强调优先盘活既有资源,鼓励地方政府与铁路企业协作,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富余运能开行城际列车,增强既有铁路城际客运功能。
这意味着未来一段时期,城际铁路供给将更多从“新建增量”转向“存量优化+精准补短”,通过线路能力挖潜、时刻表优化和站点功能整合,提升整体效率。
其二,推动运输主体多元化,因地制宜选择委托运营、自主运营等模式,并支持具备条件的轨道交通企业参与运营,有利于形成更灵活的运营机制,推动服务与成本控制能力提升。
其三,更加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根据群众出行需求灵活组织运输,优化购票、进出站流程,探索多样化票制,指向“像坐地铁一样便捷、像坐火车一样稳定”的出行体验提升,进而增强城际铁路的市场吸引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从“前景”判断,随着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与城市群产业协作加强,跨城通勤、跨城消费、跨城就业将继续增长,城际铁路的需求韧性仍然较强。
未来建设重点预计将更加聚焦人口与产业集聚走廊、对接都市圈核心区与重要节点城市,并在综合交通体系中强化与普速铁路、高铁干线、城市轨道交通、公交接驳的协同。
与此同时,客流门槛、站城匹配和运营机制等硬约束也将倒逼项目提高前期论证质量,推动形成“可持续投入—可负担票价—可稳定运营”的良性循环。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全过程管理,这为政策落地与后续评估提供了制度保障。
城际铁路是连接城市群、促进区域一体化的重要基础设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次出台专项意见,对城际铁路的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运营管理进行了系统规范,体现了适度超前、科学决策的发展理念。
这一举措将引导城际铁路朝着更加科学、更加高效、更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为推动城市群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各地应以此为指导,因地制宜推进城际铁路建设,既要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也要确保投资效益,在构建便捷高效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