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5日,《中国日报》记者汪文正报道。为了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扎实推进,切实给岛内居民的获得感提上去,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把政策定了下来。根据这个政策,给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购买进境商品提供了“零关税”优惠。自从发布通知起,这个政策就开始实施。政策规定,给在海南岛内居住的居民提供进境商品免税购买服务,每年1万元是免税额度,这个额度每次购买都不受限制。免税商品主要是给海南岛内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种类包括各类进口产品。免税政策适用于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者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还有在海南省工作和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这个政策把海南岛内居民享受到的福利提高到了一个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