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文化村长”助力乡村振兴 传统艺术丰富农牧民精神文化生活

乡村文化振兴不仅要有活动——更要形成体系;当前——基层地区的文化设施逐步完善,但活动内容同质化、骨干力量不足、群众参与度低等问题依然存。一上,文化资源“下得去”却“留不住”,演出多而培训少;另一方面,群众热情有待激发,文艺队伍缺乏稳定的组织者和专业指导,导致活动难以常态化,品牌难以持续。如何将“送文化”转变为“种文化”,成为乡村全面振兴中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原因: 乌兰浩特市的实践发现,问题的核心在于“人”和“机制”。乡村文化发展的短板往往不是缺少一两场演出,而是缺乏扎根基层、带动群众、具备专业能力的带头人。文艺工作者虽有专业技能,但缺乏制度化对接平台,难以长期服务基层;村级文化活动室、广场等硬件设施日益完善,但缺少系统的运行机制,文化服务容易碎片化。为此,当地推出“文化村长”模式,通过建立稳定的联系渠道,让专业人才以服务项目为抓手,常态化驻村指导,实现文化资源、组织体系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匹配。 影响: 从“有场地”到“有队伍”,从“被动参与”到“主动登台”,基层文化活力逐渐被激发。在新城街道东白音嘎查,“文化村长”辛青雨将竹笛教学引入文化活动室,从基础姿势到曲目演奏循序渐进,帮助村民培养稳定兴趣。2022年以来,她牵头组建艺术团,组织器乐训练、节目排练和公益慰问等活动,推动文艺爱好者从“零散练习”走向“团队协作”,让传统器乐在乡村焕发新生。 在义勒力特镇义勒力特嘎查,“文化村长”白颖将舞蹈排练融入村民日常生活,从基础动作到舞台表演逐步提升,并组建规范化的文艺队伍,策划“逐梦乡村·我们的舞台”“戏曲下乡”等活动,编排贴近移风易俗主题的节目,让群众在参与中感受文明新风。如今,这支队伍已能独立承办“村晚”,并在农牧民文艺汇演中取得佳绩。更重要的是,村民通过排练和演出增强了自信,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凝聚力大幅提升。 对策: 要让“文化村长”模式发挥更大作用,关键在于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的基层文化服务机制。一是完善选派与考核机制。根据各村实际需求,匹配器乐、舞蹈、曲艺、非遗等不同专长的“文化村长”,建立以服务时长、培训效果、队伍建设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评价体系。二是推动“教、练、演”一体化。通过常态化课程与阶段性展演结合,既提升群众技能,也打造乡村文化品牌,吸引更多人参与。三是强化资源联动。充分利用文化活动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平台,推动市、镇、村三级资源共享,鼓励文艺骨干与学校、社区、社会组织合作,拓展师资和节目来源。四是将文化建设融入基层治理。围绕移风易俗、民族团结、家风家教等主题创作节目和活动,在文艺实践中凝聚共识、培育文明乡风。 前景: 随着乡村振兴的推进,文化需求正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精不精”转变。“文化村长”模式的价值在于以人才为支点,激活基层文化系统:既传承传统技艺,又培养本土文艺骨干,形成“村村有队伍、月月有活动、季季有展演”的长效机制。未来,乌兰浩特市若能在数字化传播、课程标准化、青年参与和非遗转化等持续发力,乡村文化将更具韧性和创造力,更将文化软实力转化为发展动力。

乡村振兴既需要产业支撑,也离不开文化滋养;乌兰浩特市“文化村长”的实践表明,当专业人才真正扎根乡土,当村民的文化自信和创造力被唤醒,乡村文化振兴就不再是口号,而是融入每一次笛声、每一个舞步的生动实践。文化的种子一旦播下,必将在广袤的乡村沃土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