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赔偿款"到"和解书"——宁强法院以调解前置促家事纠纷当庭履行

一起突如其来的工伤事故,不仅夺走了一条鲜活生命,更让一个重组家庭陷入赔偿款分割的法律纠纷;这起发生陕西宁强的案件,折射出基层司法在处理复杂家事纠纷时面临的现实挑战,也展现了人民法院通过能动司法化解矛盾的有益探索。 2024年11月,宁强县居民王某乙在外务工期间不幸遭遇意外身亡。经协商,用工方支付各项赔偿款共计170余万元。然而这笔本应抚慰亲属的款项,却成为家庭纠纷的导火索。王某乙的再婚配偶李某甲认为自己作为合法配偶享有分割权利,遂将王某乙的父母及子女诉至法院。 这类纠纷的复杂性在于,死亡赔偿金在法律性质上并非遗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失去亲人所遭受物质和精神损失的补偿。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兼顾各方利益,考验着司法智慧。宁强县法院大安中心法庭在受理案件后,没有简单适用判决程序,而是将调解作为首选方案。 承办法官深入分析案情后发现,原被告之间存在特殊亲属关系,若机械裁判极易激化矛盾,不利于家庭关系修复。法官从多个维度展开释法工作:一上明确李某甲虽与王某乙婚姻存续时间不足一年且已另过,但配偶身份赋予其法定分割权利;另一方面指出王某乙年迈多病的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同样享有权利且更需经济保障。 充分考量各方实际情况基础上,法官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寻找利益平衡点。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甲分得赔偿款18万元,其余款项由王某乙父母子女分配。更值得一提的是,协议达成后各方当庭履行完毕,实现了纠纷解决的零延迟。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反映了基层法院在推进诉源治理上的积极作为。近年来,宁强县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数据显示,该院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的家事纠纷占比逐年提升,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从更深层次看,这类案件处理方式的转变,反映了司法理念的重要变革。传统司法模式侧重于定分止争,而现代司法更强调实质性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特别是在家事审判领域,法官不仅是法律适用者,更是矛盾调处者和情感疏导者,需要在法理与情理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这起案件说明了现代司法理念的转变:从单纯裁判转向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在适用法律的同时,兼顾情理平衡,让当事人既感受到公平正义,也体会到司法温度。这种"如我在诉"的办案方式,是新时代基层司法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