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恶意举报向多个领域蔓延,逐渐成为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突出问题。教育系统中,个别学生和家长滥用投诉渠道,以不实指控干扰教学管理;在基层工作中,湖北咸宁等地曾出现连续诬告22名党员干部的恶性案例;在商业领域,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网络暴力典型案例显示,某账号因诋毁企业商誉被判赔260万元。这些行为已超出正常监督范畴,演变为发泄私怨、谋取不当利益的工具。 分析认为,恶意举报频发主要有三上原因:一是数字化降低了举报成本,网络平台让投诉变得更便捷;二是部分单位倾向于“快处理、求平稳”,客观上强化了诬告者的侥幸心理;三是现行法律对虚假举报的惩戒力度与其危害程度仍存在不匹配之处。一位中学教师表示:“在动辄被投诉的环境里,教师普遍有‘多做多错’的焦虑。”这种“寒蝉效应”直接影响基层一线工作积极性。 此类乱象带来的连锁影响不容低估。短期来看,被诬告者往往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自证清白,工作效率受到明显影响;从长期看,社会信任持续被消耗,容易引发“破窗效应”。更值得关注的是,当青少年把举报异化为攻击手段,其价值观塑造也可能受到负面影响。正如教育专家所指出:“滥用投诉权的学生,未来很难建立健康的规则意识。” 针对这个治理难题,多地已展开系统性探索。市场监管部门将恶意投诉纳入信用档案,网信办持续开展“清朗”专项行动整治不实举报。此次人大代表提出的追责建议,也深入指向对造谣诽谤行为的明确问责。专家建议构建三层次治理框架:前端完善投诉甄别机制,中端压实平台审核责任,末端强化司法震慑。 从政策层面看,国家正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等制度设计提高违法成本。北京师范大学法治研究所专家表示:“未来应建立诬告‘黑名单’与守信激励的双向机制,让维权回归理性轨道。”随着部门监管数据逐步互联互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正在形成。
举报权利应当依法保障,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恶意举报依法追责,既是对个体权益的保护,也是对治理秩序与社会信任的修复。让监督回到理性与法治轨道,让诬告难以得利、让实干者更有底气,社会生态才能更清朗,公共治理才能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