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了个挺麻烦的事儿,关于HR和总经理抢人的问题。给大家捋一捋吧。本来公司一个关键岗位空缺了好久,都快半年了,这个月好不容易面试到个各方面都100%匹配的人选。HR也是赶紧给人家发了书面Offer,约好下周一上班。结果周五向总经理汇报的时候,总经理也在同一天锁定了这个岗位,并且私下也给候选人发了Offer。两个人都没有提前通气,真是让人头疼。这个情况其实在法律上挺尴尬的,双方都有自己的法律责任。如果HR或者总经理后悔了想反悔,很难把Offer收回去。Offer一旦发出去就有法律效力了,企业要是强制撤销的话,会有法律风险和品牌风险。沟通上稍有不慎就可能闹出官司来。 其实这种撞车事件并不是个例,不管公司制度有多完善,还是有可能遇到这样的问题。有时候不同部门的信息流通不畅,很容易出现信息孤岛。处理这种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先报备再做决策,别一开始就互相争执。HR把招聘的全貌和候选人优劣势摆到桌面上让领导看。汇报的时候只需要点到为止就行,别在PPT里带上个人倾向的东西。 最后怎么收场呢?事件最终走向无非就三种可能性:大概率是录用总经理看中的人选;小概率是让两位候选人再走一轮复试;几乎为零的可能性是录用人资原来锁定的对象。这个还是得看总经理有多大度了。不管谁胜出,落选的人都得真诚道歉。如果总经理选择了他的人,HR得给落选候选人道歉,说明公司情况有变;如果选择了HR看好的人,同样也得给总经理看中的人道歉感谢他们的时间和诚意。 以后再遇到这种重要岗位空缺的情况,别先斩后奏了。流程没走完之前千万别急着发Offer。哪怕候选人真的100%合适也得先请示上级领导才可以发Offer。为了避免口头说错一个字导致书面吃亏的尴尬场面发生,发Offer之前一定要再次核对入职时间、薪酬福利条款等关键信息。 这个经历告诉我一个重要经验:流程没走完绝对不能轻易发Offer。这种关键岗位没经过上级批准就把Offer发出去的风险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