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鄞江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离婚财产分割引发的矛盾纠纷。
该案中,当事人李娟与周平于2025年初协议离婚,但李娟迟迟未支付约定的3万元分割款,导致周平情绪失控,甚至出现翻窗入室等过激行为。
在民警多次训诫无效后,李娟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宓琼凯在核实情况后,迅速签发保护令,但他深知,仅靠一纸裁定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为此,宓琼凯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将双方约至法庭调解室,通过“沟通先行、释法为辅”的策略,逐步消解双方对立情绪。
调解过程中,法官从家庭伦理、法律义务等多角度切入,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
最终,李娟当场支付了3万元分割款,周平也表示息诉服判。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既体现了基层法官的智慧与担当,也展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上升,类似纠纷在基层法院并不少见。
如何平衡法律刚性与人文关怀,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
宁波法院通过“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法,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为类似纠纷的化解提供了有益借鉴。
从更深层次看,此案的成功调解还反映了基层司法工作的创新实践。
法官不仅关注案件的法律效果,更注重社会效果,通过柔性司法手段,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这种工作方法既符合“枫桥经验”的精神内核,也为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司法样本。
一段关系的结束不应以对抗收场,权利的实现更不能以越界方式换取。
依法发出保护令是对安全底线的坚守,推动当场履行与息诉服判则体现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治理的精度。
把情绪引回理性、把争执纳入规则、把承诺落到行动,才能让离婚后的人生真正“翻篇”,也让法治在日常生活的细微处更可感、更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