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在离婚时的风险,甚至连杭州中院也被卷进来了

上海闵行法院和广州中院这两个案子,就很好地诠释了股权代持在离婚时的风险,甚至连杭州中院也被卷进来了。特别是史某的案子,他之所以能赢,除了手里握着代持协议,更重要的是法院查明了他的配偶其实知情。要是当时能让配偶签个字,那就更是铁证如山了。还有董键锋的案子,法院之所以支持代持,就是因为公司里的其他人都证明他的父母一直在背后插手经营,董键锋就是个挂名的。杭州中院那个董某的情况也差不多,法官专门去公司核实过,大家都说董某的股权是替别人代持的。 李晓娟律师给咱们总结了三招预防措施。第一招是签书面协议,不管是你出钱的隐名股东还是出名字的显名股东,都得在协议上签字确认。要是真没来得及签字也别慌,像史某那样有聊天记录或者转账流水作证也能行。第二招是资金得干净,千万别把代持的钱和家里的钱混着花。最好的办法就是给隐名股东专门办张卡,专门用来走代持款这方面的账,转账的时候备注清楚写着“代持出资款”。上海闵行法院的董某就是因为转账金额、时间跟股价都能对上,资金链没断,法院才信了他。第三招就是让隐名股东像个真股东那样表现。比如参加股东会(哪怕只是列席)、在重大决策上签字(事后补签也行)、分红直接打他账户、对外业务他还得出面露面。要是能让其他股东也知道代持的事并愿意出具证明,这更是强大的旁证。 杭州离婚律师提醒大家:这种麻烦最好在婚内就给排除掉。等到真闹上法院再去想办法举证就晚了。我是李晓娟律师,专门办这类婚姻家事案子。如果你正在为股权代持发愁不知道怎么操作才能避坑,可以来找我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