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两违”认定与强制拆除时间点引发程序性质疑。
据当事人苏先生介绍,其酱油厂始建于2005年,后通过合同及相关公证手续投入运营,占地约1800平方米。
2023年起,因当地项目征迁与补偿协商,双方多次沟通但未达一致。
苏先生称,在较长时间的协商过程中,未被告知厂房存在违法建设问题。
2025年12月中旬,属地政府以厂房疑似存在“两违”为由要求补充手续并配合调查,随后向其送达文书认定部分建筑为“两违”,并要求限期搬离、告知将采取查封和拆除等行政强制措施。
苏先生不服,向漳州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申请于12月下旬被受理。
12月31日,现场实施拆除后,双方围绕“是否发生在复议期间”“拆除是否包含未认定部分”“现场是否充分保障人身与财产安全”等细节产生明显分歧。
原因——治理任务、征迁博弈与程序意识的多重叠加,易放大矛盾。
一是城市更新、产业项目推进等背景下,违法建设治理与征迁协调往往并行。
若前期沟通主要聚焦补偿谈判,后期突然转入执法轨道,社会感受容易从“协商”切换为“对抗”,引发对执法动机与标准的一致性质疑。
二是“两违”问题本身具有历史形成、权属复杂、手续缺失等现实特点,尤其是存续时间长的生产经营场所,可能存在“部分手续不完备”与“建筑整体违法”之间的边界难题,需要更精细的事实查明与分类处置。
三是基层执法常面临工期压力与稳定压力双重叠加,若程序解释不足、证据展示不充分、救济权保障不细致,即便实体认定正确,也可能因程序争议陷入舆论被动。
影响——不仅关乎个案权益,也关乎法治政府公信与营商环境预期。
对企业与从业者而言,生产经营空间被拆除将直接影响订单履约、人员就业与资产处置;若存在误拆合法部分或对生产设备、原料处置不当,还可能引发财产损失认定与赔偿争议。
对地方治理而言,拆违是必要的城市治理手段,但程序正当性与透明度决定社会对执法的信任程度。
一旦出现“复议期间是否仍可强制执行”“是否充分告知申辩权”“是否完成催告公告”等争议点,容易削弱政策执行的解释力,进而影响社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稳定预期。
对策——拆违必须回到法定程序与证据链条上,做到“实体正确、程序完备”。
法律界人士指出,行政机关组织拆除违法建筑,应严格遵循法定流程并留存完整证据。
其一,明确执法主体和权限边界,确保立案、勘验、测绘、固定证据等环节可追溯。
其二,作出书面决定并依法送达,文书应载明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履行期限及陈述申辩等权利告知。
其三,充分保障救济权利,依法对复议、诉讼期间强制执行的适用条件作出严格审查与说明,避免“程序先天不足”。
其四,启动强制执行前应依法履行催告、公告等程序,期限与内容要完整规范。
其五,执行过程中应坚持比例原则与文明执法要求,做好全程记录,分类清点、登记、妥善保管财物,严格区分违法建筑本体与可移动生产资料,减少不必要损失,并依法出具执行文书、完成后续处置。
就本案争议点而言,如果确如当事人所述在复议受理后实施拆除,且存在未完成催告公告、未充分保障申辩救济、误拆未认定部分或造成合法财物损坏等情形,可能引发程序与实体双重审查。
相对地,如属地政府所称已依法履行全部流程并不在复议期间实施强制拆除,也应通过公开透明的材料说明、时间线与证据展示回应社会关切,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误读。
前景——依法分类处置与信息公开将成为化解争议的关键路径。
下一步,争议焦点将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两违”事实认定是否充分、范围是否准确;二是行政强制的启动条件、时间节点与程序要件是否齐备;三是拆除执行过程中的财产清点、保管与损失评估是否规范。
通过复议与司法审查机制厘清事实与规则边界,有助于形成对类似存量经营性建筑的可预期治理尺度。
更重要的是,地方在推进项目建设与违法建设治理时,应强化“先规则、后执行”的法治思维,通过统一标准、公开流程、协商前置和分段实施,减少“协商未果即转强制”的治理落差,推动治理效果与社会感受相一致。
依法拆违与程序正当并非对立关系,而应相互促进、协调统一。
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才能真正维护法律权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这起案例提醒我们,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重道远,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让每一个执法行为都经得起法律检验,经得起历史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