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聚焦职工权益保障 建言高质量劳动创造促进经济发展

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阶段,劳动者结构性矛盾与高质量劳动供给不足并存;一方面,部分行业存技能不匹配、职业转换成本高等问题;另一上,新就业形态快速扩张,带来劳动关系边界不清、协商机制不完善、权益救济不顺畅等短板。同时,工资分配与技能价值更紧密挂钩机制仍需补齐,“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一些领域落实不够。 原因:委员分析认为,高质量劳动创造的瓶颈,既源于产业迭代加速,也与制度供给跟进不够有关。随着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业态加快渗透,传统培训模式、职业标准更新频率、人才评价体系与新岗位需求之间出现脱节;部分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上的投入不足、职业发展通道不清晰,影响劳动者提升动力与流动效率。新就业形态上,平台用工链条更复杂,算法管理强化了用工约束,但权利义务边界、集体协商规则和争议处置路径未能同步细化,导致权益保障出现空白。收入分配领域,最低工资、工资指导线等政策工具需要更动态、更精细的评估与联动,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成本变化和就业承载能力。 影响:委员表示,如果上述问题不能及时破解,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劳动生产率提升和创新活力释放,影响高质量就业扩容与劳动者收入稳步增长,也不利于形成与新质生产力相匹配的人才队伍。尤其在技术快速迭代背景下,技能供需错配会推高企业用工成本与转型风险,劳动者也可能面临岗位替代压力和职业不确定性上升。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不足,还可能导致劳动争议增多、社会预期波动,影响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对策:围绕“以高质量劳动创造促进高质量发展”,委员提出系统性建议。 一是筑牢人才基石。围绕新质生产力需求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强化企业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推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与岗位能力要求更好衔接,拓展技能劳动者成长空间。 二是拓展就业空间。面向产业升级开发更多知识型、技术型岗位,保障各类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加快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标准、社会保障与职业发展支持政策,提升就业稳定性与获得感。 三是前瞻优化供给。在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推动高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更好匹配。 四是健全激励机制。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提高技能价值在收入中的体现;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探索让更多一线创新者、技能人才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形成正向激励。 五是完善终身技能培训制度。建议建立面向新技术趋势的需求研判机制,提升培训精准度与时效性;推动“岗位—培训—评价—就业”贯通的项目化培训,完善动态职业技能标准体系,加快新职业、新工种规范认定与评价落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的培训服务,提升普惠性与可及性。 六是加强新就业形态法治与协商保障。明确平台企业、合作商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边界,推动建立平台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围绕算法管理等关键环节制定可操作标准;健全多主体协同治理与纠纷化解体系,探索拓展公益保护路径;推动建设统一的数字化协商平台,推广线上协商与维权服务,提升工会服务覆盖面与效率。 七是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评估与调整机制,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健全工资指导线动态调整制度,拓宽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等补充渠道,增强居民收入增长的稳定性与韧性。 前景:委员认为,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进,劳动者技能结构将加速重塑,职业转换将更为常态。通过制度创新带动培训供给、权益保障与收入分配协同发力,有望更充分释放劳动创造潜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形成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支撑与治理基础。

工人阶级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本次提案既聚焦当前劳动力市场的痛点难点,也着眼未来产业变革的趋势安排,反映了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思路。随着有关建议逐步落地,我国劳动关系领域的制度优势有望深入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更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这既是更好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需要,也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