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以交叉执行为牵引推进执行工作的最新进展。
针对社会关注的失信名单人数连续下降现象,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邵长茂作出了系统阐释,为执行工作的新发展提供了权威解读。
失信名单人数下降的深层含义 2024年和2025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数实现连续下降,这一变化引发了广泛关注。
有观点担忧这可能意味着执行工作的强制力在减弱。
对此,邵长茂明确指出,这种理解存在偏差。
失信名单人数的下降,恰恰反映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理念的升级和方式的优化,是运用法治思维和系统观念推进社会治理的生动体现。
2025年执行案件量同比增长15.43%,而新纳入失信名单的人数却逆势减少11.7万人次,这组对比数据充分说明,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并未削弱,反而是通过更加科学、精准的方式得到了强化。
这种变化标志着人民法院从单纯追求失信名单规模向追求执行效能转变,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治理转变。
源头治理与分类施策的创新实践 人民法院之所以能够实现失信名单人数的下降,关键在于建立了更加科学的分类施策体系。
首先,严格区分"拒不履行"的失信与"无力履行"的"失能"。
这一区分看似简单,实则体现了司法的理性和人文关怀。
对于确实有能力但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依然保持高压态势;对于因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等客观原因暂时无力履行的债务人,则给予必要的支持和缓解。
在源头治理方面,人民法院通过立审执联动,强化诉前和诉中保全,督促更多债务人在执行前主动履行债务,从源头上减少失信行为的发生。
这种前置性的预防机制,比事后的强制执行更加高效,也更加经济。
严把失信名单入口是另一项重要举措。
人民法院坚持依法惩戒,严防泛化和滥用,严查仅为了提高执行强制性和威慑力,将"无力履行"的失能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违规行为。
这确保了失信名单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保护了"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惩戒—履行—修复"的良性循环 人民法院畅通失信名单出口,对纳入名单后主动履行债务、积极纠正失信行为的债务人给予正向激励。
相关信息被第一时间推送给有关部门进行信用修复,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
这种设计让失信名单不再是一个"终身污点",而是一个激励机制,鼓励债务人通过主动履行来改善自身信用状况。
推进失信惩戒分级分类是这一体系的核心。
人民法院将失信行为区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遵循"过""惩"相当的原则。
对于一时困难但有意愿、有潜力偿债的债务人,给予惩戒宽限期或暂停失信惩戒措施,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给债务人一次脱离困境的机会。
邵长茂举例说明了这一理念的实际应用。
在某个案例中,债务人因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工程款,依法本可以直接强制处置房产。
但这样做会导致被执行企业破产、职工失业、购房人利益受损等一系列后果。
通过办案人员的耐心工作,申请执行人同意为债务人修复信用,通过贷款融资偿债。
办案人员以发展的眼光对待困境企业,用执行措施上的"缓"换债务人经营发展上的"进",实现了债权人的"得",把双输变成了双赢。
坚持严厉打击与科学治理的统一 邵长茂强调,当前被执行人有钱不还、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问题客观存在、仍然突出。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社会治理的支点。
人民法院把诚信作为执行工作的标尺,严厉打击失信行为的鲜明立场没有变也不会变,严惩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态势不会减弱只会增强。
失信惩戒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就是要把最严厉的惩戒措施聚焦到严重的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上来。
这样既保护了诚实守法的债务人,也对真正的"老赖"形成了有力震慑。
执行工作的新标准与新生态 邵长茂指出,执行工作一头连着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兑现胜诉权益的殷切期盼,一头连着法律权威、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的大局。
衡量执行工作的标准,不是看失信名单上有多少名字,而是有多少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有多少债务人东山再起、重获发展机会,有没有涵养出履约践诺、重信守诺的文明风尚。
人民法院将恪守"诚信守法受激励、失信违法必严惩、一时困难给予支持"的司法态度,让执行既有力度也有温度,促进形成"自动履行"成为首选、"信用修复"路径畅通、强制执行作为"最后手段"的良好法治生态。
失信名单的“瘦身”与执行效能的“强身”,折射出中国司法从刚性威慑到刚柔并济的治理智慧。
当法律不再简单以惩戒规模论成效,而是精准区分“无力偿还”与“恶意拖欠”,既守住市场经济的信用底线,又为暂时困境者留出再生通道,这或许正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生动诠释。
未来,如何在14亿人口的大国持续平衡执行力度与社会温度,仍将是对司法治理能力的长期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