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揭示了一起典型的利用知名度和影响力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案件。
被处罚人金永荣通过精心经营线上投资形象,在多个平台积累了大量粉丝基础,进而利用这一优势地位实施违法交易行为,最终被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金永荣的违法活动具有典型的"舆论造势—反向交易"特征。
根据处罚决定,金永荣长期使用"金浤"账号在雪球平台发布荐股文章,同时在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多个平台开通账号进行宣传推广。
他通过参加淘股吧实盘比赛并获得冠军、开展直播分享选股逻辑等方式,逐步建立起专业投资者的人设。
截至2025年4月,其雪球账号粉丝数超过10.7万人,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发布帖文的单篇平均阅读量高达130万次。
这种广泛的影响力为其后续违法交易创造了条件。
违法交易的具体手法更是令人警惕。
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金永荣在雪球平台公开发文评价、推荐了"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
关键的是,他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就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
这一时间差的安排充分说明了其主观故意——利用自身影响力吸引散户投资者高位接盘,随后迅速抛售获利。
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交易金额合计约6.3亿元,违法所得合计约4162万元。
这种行为在不到八个月的时间内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转移。
操纵证券市场的危害性不容低估。
资深金融律师指出,此类行为本质上是一种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欺诈活动。
违法者利用信息优势或社会影响力,诱导普通投资者在高位接盘,造成散户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行为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损害了市场的定价功能,削弱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对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构成威胁。
面对监管部门的指控,金永荣提出了多项申辞意见,试图为自己开脱。
他辩称自己仅为普通散户投资者,不具备影响证券市场的知名度和专业话语权;称其他平台的粉丝数和发帖频率较低,无法达到积累名气的目的;声称雪球平台的阅读量数据不真实;主张其他账号也在同时期发布相关股票评论,因此股价波动不能归因于其言论。
这些申辞意见涵盖了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多个层面的质疑。
但浙江证监局的复核意见明确驳斥了这些辩词。
监管部门指出,金永荣长期在雪球平台发布荐股文章,在多个平台开展宣传推广,参加实盘比赛获得冠军,进行直播分享等行为的综合体现,足以证明其在投资领域具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雪球账号130万次的平均阅读量、10万余粉丝的基数,充分说明了其言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这些事实证据完整、充分,足以支撑对金永荣违法行为的认定。
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体现了对市场操纵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没收违法所得4162万元加罚款4162万元的双倍处罚,以及三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形成了多维度的惩戒体系。
这种处罚力度既是对违法行为严重性的确认,也是对其他潜在违法者的有力警示。
同时,这种处罚也体现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
值得注意的是,金永荣在处罚公布后通过个人公众号作出回应,表示账户已于去年5月被冻结,对处罚结果"无力承受",同时呼吁投资者"学法知法,规范言行,以我为鉴"。
这种态度表明违法者已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反面教材。
此案作为新媒体时代证券执法的标志性案例,既体现了监管部门"零容忍"的坚定立场,也折射出金融法治建设与技术创新同频共振的治理智慧。
在注册制改革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如何平衡信息自由传播与市场公平秩序,如何构建平台自治与行政监管的协同机制,仍是值得全行业持续探索的时代命题。
投资者当以此为鉴,牢记"跟风炒作风险自担"的市场铁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