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非法猎捕16只鸟获刑10年半

河南新乡市有个小伙子叫闫啸天,2014年7月他回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他和朋友王亚军在野外闲逛时发现了一个鸟窝,两人架着梯子把里面的12只小鸟掏了出来,觉得挺新鲜。闫啸天就把鸟的照片发到了社交平台上,结果评论区里全是求购信息。这让他意识到这些鸟能卖钱,他就以每只800元的价格卖给郑州买家7只,280元卖给洛阳买家2只,还有一只卖给了当地买家。 短短半个月时间里,他又掏了4只同类小鸟。不过这次没那么幸运了,他刚把鸟带回家就被辉县市森林公安抓住了。9月3日他们被批捕,民警还在闫啸天家里查扣了4只隼和1只凤头鹰。原来这两种鸟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5年5月28日辉县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法院认定闫啸天和王亚军非法猎捕、收购保护动物罪成立,给闫啸天判了10年半有期徒刑和1万元罚金,给王亚军判了10年有期徒刑和5000元罚金。这个判决下来后闫啸天的父亲四处喊冤还上诉三次,但结果都被驳回了。 闫啸天和王亚军的行为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单纯的“掏鸟玩”,而是有预谋的牟利行为。他们第一次卖掉小鸟尝到甜头后又继续作案。 实际上早在案发前,闫啸天就已经知道这些是保护动物了。他在网上贴吧发布过买卖鹰隼的信息,购鸟人的供述也能证明这一点。所以所谓的“无知”不过是他事后的狡辩。 这起案件当时引发了很大争议,“大学生掏鸟被判十年半”这样的标题抓住了网友的眼球,大家觉得量刑太重了。但是这个判决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隼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捕10只以上就构成“情节特别严重”,而闫啸天非法猎捕的燕隼和隼形目隼科动物多达16只。 好在后来闫啸天在监狱里表现不错先后三次获得减刑减去一年八个月刑期于2023年5月刑满释放出狱后也表示会改过自新。 现在再看这起案件它不仅让更多人了解到燕隼等野生动物的保护地位也给媒体敲响了警钟让大家明白看待问题不能只看表面更不能被情绪裹挟而是要守住客观真实的底线不辜负公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