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可诉性”当成个抓手,最高检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来把公益保护往前推一把。这批六十二号案例一共有五件,发布的时机正好是“十五五”刚开头,想在司法上响应一下中共中央关于强化检察监督的要求。公益诉讼检察厅那边说了,“把适格诉讼主体、行政违法这些基本要素给贯穿办案全过程”,这是为了保证案子不仅能诉出去,还能判下来。最高检还把这次发布看成是推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的一件大事。 这次发的案子全是检察机给提起的诉讼,涵盖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这些重要领域。有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检察院诉自然资源局不履行监管职责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也有湖南省督促整治“锰三角”污染的案件。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诉某公司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诉医院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诉梁某某等八人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也都在里面。 这些案件在选择办案方式上很讲究。比如在内蒙古包头那个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民事公益诉讼案里,检察机关做了全面的调查核实,然后推动企业按照“清除污染源—修复土壤—阻断扩散—长期监测”的路子来治理修复。这样一来就把危险废物填埋区的土壤和地下水给保护好了。办案的时候大家也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去区分行政公益诉讼还是民事公益诉讼,这样才能让办案方式跟公益保护的目标对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