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岱岳区启动重大交通项目土地征收 涉及两镇三村千亩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于2月10日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正式启动涉及岱岳区三个村庄的土地征收前期工作。

这是该区推进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行使政府征收权、保障公共利益的具体体现。

从征收范围看,此次涉及的地块位于马庄镇和满庄镇交界区域,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马庄镇肖家官庄村村民委员会、满庄镇新庄村村民委员会和满庄镇灌庄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预公告,实际征收土地范围将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相关权利人可通过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村镇务公开栏获取详细信息。

征收目的明确指向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

这类项目通常涉及道路、铁路、桥梁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对区域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依法征收必要的土地资源,可以为这些战略性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用地保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在征收程序上,岱岳区自然资源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进行。

预公告期限为2026年2月11日至3月2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充分保障了权利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在此期间,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两项重要工作。

土地现状调查是征收工作的基础环节。

调查内容涵盖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

相关权利人应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确认调查结果。

对于无法参加的权利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若经通知仍不到场或参加调查但不签字确认,调查人员将如实记录情况并由各方共同签字确认。

必要时,政府还将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和结果进行证据保全,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现代征收工作的重要创新。

在此环节中,政府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建议,全面评估征收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为后续补偿安置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这一做法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助于确保征收工作的平稳推进。

预公告还明确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

违反规定进行抢栽抢建的部分将不予补偿。

这一规定既保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征收工作的秩序。

根据安排,权利人如对征收工作有意见建议,可在公告期间向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该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已公布联系电话和办公地址,为权利人提供咨询和反映渠道。

土地征收既是重大公共项目落地的关键环节,也是检验依法行政与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场景。

把程序走实、把信息讲透、把协商做细、把风险管住,才能在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同时,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形成“项目推进有速度、社会治理有温度、发展成果可共享”的良性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