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大连有一个企业主,就因为和某银行行长走得很近,结果给自己弄来了牢狱之灾。这事啊,得从2016年说起。长海县人民法院前几天公开宣判了,给被告董某甲判了有期徒刑二年两个月,还缓刑三年,外加20万元罚金。他收的98万元好处费全被没收了。 法院查实,这董某甲是在2016年12月到2019年7月这段时间里,利用和行长张某的“铁关系”,给不少人办事谋利。第一个请托他的是韩某甲。2016年12月,韩某甲托他帮忙给女儿弄个庄河支行的职位。董某甲直接去找张某说了句话,张某就让人事部的人去办了。到了2017年3月,韩某甲就在董某甲办公室塞给他10万元现金。 第二个大主顾是大连卓远重工的杨某。2018年3月,杨某想申请4000万的贷款,又来找董某甲疏通关系。他照样把事情推给了张某。杨某后来还想减少点利息预留费,董某甲又联系了张某。结果到了2018年11月到12月期间,杨某给他转了70万元好处费。 第三个是王某乙,托他姐姐的关系请董某甲帮忙让儿子进银行上班。2019年5月董某甲去找张某打了招呼。2019年7月,王某乙存了18万元现钞到董某甲的账户里。 案发后董某甲自己去自首了,还把赃款都退了出来认罪认罚。法院觉得这人有自首表现又配合得好,再加上社区评估意见可以适用缓刑。最后法院判他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已预缴)。在案扣押冻结的98万元赃款和利息都要上缴国库。 法官最后提醒大家,别想着靠所谓的“关系网”去抢权力、搞人事安排或者贷款审批,这种行为破坏市场公平不说还会把公权力给带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