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四起恶性酒驾事故致15人殒命 公安部交管局发布春运安全警示

1月份以来,我国多地接连发生由酒驾醉驾引发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公安部交管局公布的4起典型案例,深刻反映了酒后驾驶的极端危害性。 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1月7日发生的事故中,一辆小客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192毫克/100毫升,属于严重醉酒状态。该驾驶人此状态下驾车行驶,先后与路边信号灯杆和树木相撞,导致车上3人全部丧生。陕西咸阳市乾县1月8日的事故更为恶劣,驾驶人酒后驾驶小客车与5名行人相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同日——天津北辰区发生的事故中——醉酒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14.09毫克/100毫升,驾车冲破隔离水马坠入河内,车上4人全部遇难。山西晋中市1月18日的事故最为惨烈,醉酒驾驶人驶入对向车道与另一辆小客车相撞,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 这4起事故的共同特点是驾驶人均存在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行为,且血液酒精含量均远超法定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100毫升以上为酒后驾驶,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为醉酒驾驶。上述案例中,涉事驾驶人的酒精含量均为醉酒驾驶标准的1.8倍至2.7倍,说明其驾驶能力已严重受损。 酒精对人体神经系统的影响是导致这类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醉酒状态下,驾驶人的反应时间延长、判断能力下降、操控能力减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数据表明,酒后驾驶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正常驾驶的7倍以上,醉酒驾驶更是高达15倍。 当前正值春运时期,春节临近,走亲访友、聚餐饮酒活动明显增加,酒驾醉驾风险随之上升。这个时段交通流量大、出行频繁,一旦发生酒驾醉驾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上述4起事故的发生,充分说明酒驾醉驾已成为春运期间的重大安全隐患。 为有效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已采取多项措施。一上,加大执法力度,对酒驾醉驾行为进行严查严处,保持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提醒广大驾驶人和社会公众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同时,倡导全社会参与,要求同桌聚餐人员相互提醒,对酒后开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从长远看,遏制酒驾醉驾需要法律、执法、教育、社会监督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完善法律制度、提高处罚力度、强化执法监管是基础。但更重要的是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让每一个驾驶人都认识到酒后不开车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重。

交通安全没有节假日,守法出行也不该有例外。4起事故的共同选择是酒后上路,代价却是15条生命与更多家庭的长期创痛。越是团圆时刻,越要守住安全底线。把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落到行动上,把劝阻提醒变成习惯,把严查严管落实到路面,才能让平安回家成为春节最踏实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