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加居住权才是最聪明的做法

说实话,要是把房趁早过户给子女,那麻烦事儿可就大了。你以为早早送房是好事?其实是把控制权直接给毁了。这就好比把一把大锁彻底拆掉,房子一过户,法律上就不是你的了。万一遇上不孝顺的子女呢?他要是偷偷把房子卖了,或者拿去做抵押贷款,甚至连让你搬出去住都得听他的。你说你咋办?别总想着赌孩子不会这样,晚年的日子可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而且这赠与啊,还会让子女多交几十万税呢。很多人都不知道,子女受赠的房子以后想卖出去,如果不是满五年又是家庭唯一住房,就要交增值部分20%的税。举个例子来说吧,你当年花100万买的房子,子女要是卖300万,那增值200万就得交40万税呢。这可真是笔巨款啊!而如果是遗嘱继承的话,一分钱税都不用交!一张纸就能省出一辆车钱呢。 所以说呀,遗嘱加居住权才是最聪明的做法。你把房立在遗嘱里归子女继承,还可以给自己留个居住权直到去世为止。这样一来房子还是你的,随时能改主意。比如今天想给女儿多一点明天想多给儿子点都没问题。更厉害的是你还能住在自己家房里直到老死都没人敢赶你走。 真心给所有父母提个醒:爱孩子不是把家底都掏空给他们才算爱。真正的智慧是把该给的给出去该留的给自己留着。一份简单的遗嘱加居住权安排啊,比千万句你要孝顺都管用得多。趁着现在脑子还清醒身体还健康呢,赶紧把这件事想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