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检察院为了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落到实处,给法院、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市公安局镜湖分局和市水务局等五部门召集在一起,共同签署了一份“协作意见”。这意味着镜湖区长江大保护工作就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各方把力量集中起来,共同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在这次会议上,镜湖区检察院把协作任务列成了一份清单。他们给大家解读了《协作意见》,提出了九项机制。这些机制包括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联合巡查、同步审查、同堂培训、专家辅助、修复补偿、联合督办还有定期通报。通过这些机制,检察机关和其他部门能够实时对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一旦发现破坏生态的线索,行政机关可以同时把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巡查组可以突击检查重点区域;行政处罚和刑事立案能够同时启动。此外还有每季度一次的双视角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参与案件评估并提出数据支持;破坏生态的人要认购生态修复金用于植绿补绿;重大疑难案件会联合挂牌督办;每半年还要向区委区人大汇报工作情况。 座谈会上,各个部门都把问题摆到桌面上进行碰撞讨论。大家谈到行政执法取证难、刑事立案标准高、跨部门信息平台对接还存在壁垒等问题。特别是非法捕捞案件高发的情况让大家感到担忧。针对这些痛点,检察机关当场承诺能解决的问题一周内拿出方案需要协调的问题两周内上报。这次会议达成共识:“问题不隔夜困难不过周。” 镜湖区将以这次联席会议为起点继续扩大检察机关、行政机关还有司法机关的协作半径重点打造一个“水上岸上白天黑夜巡查修复”三位一体的保护网络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镜湖“九条”共护长江新生态把智慧与力量汇聚起来给长江母亲河带来更好的未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