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破获特大“背债人”骗贷案 犯罪团伙利用空壳公司套取银行贷款逾9000万元

问题——“背债人”被诱导成为骗贷链条关键一环; 27岁的沈某曾2022年通过熟人介绍进入台州一家新成立科技公司任司机。入职不久,公司以“核实征信”为由了解其信用状况,并在确认无异常后提出以其名义注册一家模具厂,承诺手续由公司代办。随后,公司又以“资金周转”为由要求沈某以该模具厂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并让其熟记公司基础信息以应对调查。办理当天,对应的人员对其应答细节逐项交代,甚至通过“佩戴手表增强自信”等方式强化其配合。一周后,200万元贷款获批。沈某被告知“配合到此为止、还款由公司负责”,在未充分认识法律责任的情况下,背负了实际债务风险。两年后,随着案件线索浮出水面,警方找上门来,沈某才意识到自己已陷入骗局。 原因——空壳公司操控、链条分工明确,利用信息差与信用“白户”。 台州警方在2024年11月接到当地银行报案,称排查中发现多笔不良贷款,怀疑存在骗贷。继续调查显示,涉案机构并非一家。经查,沈某曾任职的科技公司系蒋某团伙操控的空壳公司,其设立目的并非正常经营,而是围绕“找人背债—包装资质—骗取贷款—资金转移”形成闭环。 该类犯罪通常瞄准征信“干净”、缺乏稳定收入或急需用钱的人群,通过社交平台“轻松赚钱”等话术招揽,或以熟人介绍降低警惕。团伙内部有人员负责“身份包装”,通过新注册空壳企业或将既有企业过户到“背债人”名下,再伪造购销合同、借款用途等材料,制造符合放贷标准的“优质客户”画像。贷款获批后,资金迅速转入团伙控制的个人账户,仅少量用于偿还其他欠款或支付利息,绝大部分被挥霍,最终形成逾期与坏账。对外则以“只是借名、无需还款”为承诺,诱导被害人作出错误判断。 影响——不仅侵蚀金融资产安全,也将个人推入债务与刑责风险。 一上,骗贷行为直接抬升金融机构信贷风险,造成不良贷款上升,挤占正常实体融资空间,损害金融秩序与社会信用体系。警方通报显示,该案查证涉案金额达9000余万元,造成银行损失4600余万元。 另一方面,“背债人”成为最直接的风险承受者。贷款合同法律关系明确,借款人名下形成真实债务,逾期将面临催收、诉讼、资产处置等民事后果,个人征信留下长期污点,影响就业、购房、出行和经营活动。情节严重或明知配合伪造材料的,还可能涉嫌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违法犯罪,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实践中,一些人是“稀里糊涂被利用”,也有人为获得“好处费”主动参与,结果往往是短期小利换来长期高成本乃至自由代价。 对策——打击与治理并重,强化贷前审查与公众风险教育。 公安机关方面,应持续加大对空壳公司、黑灰中介、虚假材料制作链条的打击力度,深挖资金流向、人员组织关系和跨区域协作网络,依法追赃挽损并形成震慑。台州警方掌握证据后于2025年8月组织统一抓捕,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并于2025年12月将案件移送起诉,说明了对金融犯罪“零容忍”的态度。 金融机构上,应提高贷前尽调质效,强化对“新设公司短期大额融资”“经营流水与合同匹配度异常”“企业实际控制人与名义法人分离”等风险信号的识别,完善多维度交叉核验机制,提升对虚构交易、虚假购销的穿透式审查能力。对中介渠道和外包环节要压实合规责任,堵住“材料包装”入口。 社会治理方面,应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普法宣传,明确“出借身份信息、配合虚构用途”可能承担的民事与刑事后果,推动用工单位、平台企业、社区组织共同开展风险提示。对以“刷流水、办公司、走贷款”为噱头的招聘信息,应建立快速举报与处置机制,减少“白户”被诱骗概率。 前景——完善信用与风控体系,形成“骗不成、跑不了、代价高”的治理格局。 随着金融监管、反洗钱与资金穿透监管能力提升,骗贷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但从趋势看,犯罪手法可能向更隐蔽的“多账户分流”“跨区域注册”“线上材料合成”等方向演变。下一步,需在数据共享、风险联防、司法协同上持续发力,推动银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互通,强化对空壳企业异常登记、频繁变更、涉诉涉执等数据的综合研判;同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良性循环。

这起案件深刻揭示了当前金融诈骗犯罪的新型特点和隐藏风险。犯罪分子利用信息不对称、个人急需用钱等因素,精心设计"身份包装"与"债务转嫁"的套路,将无辜者变成"债务替罪羊"。这不仅是对金融秩序的严重破坏,更是对个人信用体系的深层侵蚀。台州警方的成功破案为全国同类案件的侦破提供了有益借鉴。但更重要的是,全社会应形成合力,通过完善金融监管、强化风险防范、提升公众防骗意识等多管齐下的措施,构建起防范金融诈骗的坚固防线,保护好每一个公民的信用资产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