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手整治跨省违规放贷 金融机构异地业务乱象待规范

一、问题:借款人跨越半个中国,放款方身份存疑 黑龙江省绥化市居民李某近日向媒体反映,其于2020年至2022年间,先后六次通过某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平台申请个人借款,涉及五家放款机构。2025年,李某梳理个人债务时发现借款综合成本明显偏高,随即逐一核查借款合同。 其中,最后一笔借款的放款方为广西北部湾银行。该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按规定主要在注册地辖区内开展对应的业务。李某因此提出疑问:一名居住在黑龙江省的借款人,为何会成为一家广西地方银行的贷款客户? 2025年12月,李某就广西北部湾银行的放款资质向其主管监管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2026年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作出书面答复,确认该行存在跨注册地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违规情形,并表示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二、原因:平台与银行各执一词,责任归属争议明显 关于违规情况如何发生,平台与银行的解释并不一致。 广西北部湾银行称,用户申请借款时系统显示其所在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银行据此认定为本地客户并完成放款审核。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属于依据平台提供的信息进行判断。 李某对此不认同。他表示,从注册账号到申请借款的全过程中,平台并未要求其主动填写或选择所在地区;借款合同所载联系地址也为其实际居住的黑龙江省绥化市。他强调,借款人无法自行选择放款机构,放款方由平台系统自动匹配。 监管部门的答复亦反映出信息矛盾:广西北部湾银行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系统审核截图中,“客户自主提供地址”字段显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而借款合同中的联系地址则标注为黑龙江省绥化市。两份材料的地址信息明显不一致,是否存在数据填报不实、系统预设或引导等情况,仍有待更核查。 该消费金融平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平台支持部分用户自主选择放款地址。但平台以记者并非当事用户为由,未提供更多细节,并以涉及用户隐私为由拒绝调取后台操作日志,相关回应未能消除外界疑问。 三、影响:监管套利隐患暴露,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考验 本案暴露的问题并非孤立。近年来,互联网联合贷款模式扩张迅速,消费金融公司与地方性银行合作日益普遍。部分地方银行通过平台渠道突破属地经营限制,变相绕开监管对业务范围的约束,形成监管套利风险。 按照监管要求,地方性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原则上应服务注册地辖区客户,不得跨区域违规展业。相关规定旨在防止地方银行过度依赖外部平台、脱离本地风险管理体系,从而积累风险。 同时,联合贷款模式下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同样值得关注。若平台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手段修改或预设地址信息以满足特定银行放款条件,不仅可能违反监管要求,也可能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开投诉数据显示,该消费金融平台近一个月内被投诉逾两千次,集中在综合费率偏高、催收方式不当等问题,反映出其在合规经营与消费者保护上存持续隐患。 四、对策:监管介入已启动,平台与银行均需正视责任 目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已就广西北部湾银行的违规行为启动处置程序。此进展表明,监管部门对互联网联合贷款领域的属地要求将持续从严,违规展业将被依法处理。 对消费金融平台而言,此案同样具有警示意义。平台在联合贷款中承担资金撮合与流程控制的关键职责,若通过技术手段规避监管或将合规责任转移给合作机构,可能引发更严格的监管审查。后续监管有必要进一步厘清平台在联合贷款中的责任边界,推动信息披露标准化,保障借款人的知情权与救济权。 五、前景:联合贷款模式亟待规范,制度补丁需加快落地 互联网联合贷款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工具,在提升信贷可得性上发挥了作用,但快速发展也暴露出监管边界不清、责任划分不明、数据使用不透明等结构性问题。 现有规则仍需进一步细化,尤其是平台与银行的数据共享边界、地址信息核验标准、违规行为的连带责任各上,仍存在制度空白。主管部门应加快完善相关规则,形成对联合贷款全流程的有效约束。

金融的基础在于信任,而信任离不开规则与透明;面对跨区域互联网贷款等新业务形态,既要发挥数字化带来的便利,也要守住合规经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底线。通过更明确的责任划分、更清晰的信息披露以及可审计的流程留痕推动整改落实,才能让“便捷融资”建立在可持续、可追溯、可问责的制度框架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