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个手机,还真给摸,还真给摸到了

咱就说这事儿,广西陆川有个姓陈的哥们儿,丢了个手机。手机里的定位给这哥们儿指了路,他顺着Wi-Fi信号往邻家楼上一摸,还真给摸到了。这下可好了,找上门去没想到等来的不是道歉,反而是一句理直气壮的“给保管费”。 事情闹到了法院。捡手机的人叫李某,这货把手机藏了整整4个月还把数据清空了。咱就说这人的脑子是怎么长的?他以为这是在玩捉迷藏呢?法律可不吃这一套。法律保护的是那些好心帮忙的人,可李某这哪是帮忙?这分明是敲诈勒索! 小陈在网上留了言,悬赏2500元要找手机。李某不还手机也就算了,被找到后还要钱。这种行为简直把“拾金不昧”的脸都给丢尽了。法院最后判了李某赔偿3800元,这是给他个教训:以为毁了东西就能敲诈点钱?门都没有! 这下大伙儿都明白了:遗失物可不是谁捡了就归谁的东西。李某这种通过藏匿、毁损来逼迫失主给钱的做法,不仅一分钱好处捞不着,最后还要赔钱。这也算是给那些贪心的人提个醒:别老想着占小便宜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