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乌鲁木齐天山机场海关日常旅检工作中成功查获一起非法携带濒危物种案件。一名男性旅客经该机场旅检大厅"无申报通道"进境时,其托运行李在机检环节被发现异常。海关现场关员随即将该旅客引导至查验区进行继续检查,最终在其行李箱内发现动物鳞片79片,总重量为152克。 经过专业鉴定,这些鳞片全部确认为印度穿山甲鳞片。印度穿山甲作为一种珍稀野生动物,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属于国际公认的濒危物种。这个发现反映出当前濒危物种非法贸易仍存在的问题。 穿山甲是全球最受威胁的哺乳动物之一,其鳞片在某些地区被非法用于传统医药和工艺品制作,形成了庞大的地下交易链条。这种非法贸易不仅直接威胁穿山甲种群的生存,也破坏了生态平衡。国际社会已将穿山甲列为最优先保护的物种之一,多个国家和地区都采取了严格的管制措施。 我国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缔约国,对濒危物种的进出口管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物种证明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违反规定的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部门在口岸一线的查获行动,充分表明了我国在濒危物种保护上的执法力度。通过机检技术的应用和现场关员的专业判断,有效阻止了非法物种贸易的进行。这类案件的查获对于遏制濒危物种走私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 面对日益复杂的走私手段,海关部门健全检查技术和工作机制,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协作。同时,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也成为重要课题。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才能有效遏制濒危物种的非法贸易。
每一件濒危物种制品的流通,背后都可能对应一次对自然的掠夺。口岸查获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拦截,更是对生态红线的守护。唯有坚持依法严惩、综合治理与公众参与相结合——才能从源头遏制非法贸易——让生物多样性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