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印发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强基育才拓观众,推动创演传承协同发力

戏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凝结着丰富的文化内涵与审美价值。当前,我国戏剧事业仍面临人才储备不足、青少年观众基础薄弱、传统剧种保护与传承压力较大等问题。为系统推进戏剧事业振兴发展,五部门联合制定的《行动计划》从人才培养、普及推广、保护传承诸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举措。 人才队伍建设上,《行动计划》强调打牢基础、持续培养。通过实施优秀青年戏剧人才成长计划,加大对本土创作人才的支持力度,持续开展“名家传戏”等工作,推动形成梯队衔接、结构更优化的人才体系。这些举措既着力补充当下的人才需求,也为长期发展积蓄力量,保障戏剧艺术的代际传承。 培养青少年戏剧观众是实现戏剧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行动计划》要求各级各类院团创演更贴合青少年心理特点和审美习惯的优秀剧目,并支持小剧场戏剧、演艺新空间等新业态发展。这既回应了青少年的审美需求,也为戏剧内容与传播方式上打开更多可能,通过更灵活的表达与渠道,让戏剧更自然地进入青少年的文化生活。 学校教育是培养青少年戏剧审美的重要阵地。《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学校戏剧通识教育,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戏剧社团。通过把戏剧教育纳入校园文化建设,更多学生能够接触、了解并欣赏戏剧艺术,在参与与体验中提升审美素养与文化认同。 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是戏剧事业发展的基础。《行动计划》要求各地统筹指导院团、教学机构、研究院所、博物馆、图书馆、非遗保护机构等,对各戏曲剧种的传统剧本曲本和文献资料开展挖掘、整理、研究、出版、收藏与展览等工作。以系统化方式夯实基础资料,不仅有助于延续传统,也为当代创作与创新提供更可持续的资源支撑。 此外,《行动计划》还从支持院团发展、提升剧目创作质量、完善评价与资助机制、推动演出提质增量等上提出配套措施,构建相对完整的政策体系。各项举措相互衔接,共同形成推动戏剧事业振兴的整体方案。

戏剧艺术振兴既关乎文化根脉的守护,也是美育建设的重要内容。此次多部门联合推进——既着眼于人才培养——也兼顾观众培育,反映了对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的整体布局。随着政策落地,如何在坚守传统与适应当代之间找到平衡,将成为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