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朋友们提个醒,交通事故处理里其实有大坑,听我说说这个事,听完后背都发凉。通常出了交通事故,交警或者对方甚至是朋友都会过来给你拍肩膀说,你的车有全险,反正保险公司会赔钱,你个人一分钱也不用出。 他们就会劝你,赶紧把这事解决了吧,就当帮忙了。虽然听起来挺仗义,但是有些朋友心肠软或者觉得麻烦,稀里糊涂就答应了,在责任认定书上把自己的责任给改了。你可别小看这一笔,一旦签了字,全家都可能陷入险境,因为这里有两个大坑。 第一个坑就是钱的问题。你以为保险是万能的吗?不是的。万一对方伤情恶化或者过度治疗,医疗费可能无底洞式增长,几十万上百万都不够赔。到时候你这个主要责任方或者全责方就得全部掏钱补上。 还有一个比钱更要命的坑是人进去的。如果事故中受伤的人没抢救过来去世了,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你可能从赔钱变成了交通肇事罪,变成刑事罪犯。法律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就要担刑事责任。 一旦罪名成立,牢饭就要吃到老了,后半辈子就全毁了。所以你得明白劝你的人可能只是想快点结案、或者和稀泥。但最终吃苦果的还是你自己。 从现在开始咱们要记住一句话:处理事故责任划分只认事实和法律。不是你撞的、也不是你违规的责任就不要揽在身上。如果认定不公,法律给了三天时间申请重新认定这个权利一定得用。 为了保护自己和家庭心一定要硬一点没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