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噪音扰民,法院判了个挺让人意外的结果

最近有个装修噪音闹得挺大的事儿,北京市海淀法院判了个挺让人意外的结果。就是2016年6月,北京海淀某小区的连先生请人给防盗门打孔安装。早上13点的时候,工人在501室钻孔的声音太大,把隔壁301室的李先生吵醒了。李先生当时正在午睡,被吵得没办法,就去敲邻居的门让工人停工。工人和那个负责的于某立刻就停了下来,还连声道歉说半小时就能弄完。 谁知道过了一个小时,李先生就倒在地上没了气儿。法医检查说是心源性猝死,就是心脏病突发导致的死亡。李先生家里人特别伤心,就把连先生、安装工人还有防盗门厂家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129万多元。理由就是装修噪音把人给吵死了。 法院一审的判决出来后大家都挺惊讶的,只判赔了1.8万元。海淀法院给出的理由是“人道补偿”。法院觉得装修虽然是在禁噪期内进行的,但工人已经听了李先生的话停工了;再说那个连先生、两个安装工邢某和杨某还有防盗门厂家都没有故意或者过失去制造噪音;至于李先生家人花了钱去抢救和办丧事什么的损失,双方可以适当分担一下。最后判决连先生、邢某、杨某各补偿6000元,一共1.8万元;防盗门厂家不承担责任。李先生家里人不服气上诉了。 二审法院的判决还是维持原判。他们指出心源性猝死是医学上公认的高危事件;三被告根本不知道李先生有冠心病这种病;装修噪音在通常情况下也不会让人直接死亡。所以就没有建立起“相当因果关系”。他们就驳回了上诉请求。 这个案子在网上引起了好多网友的讨论:到底该不该赔?有人觉得中午一点在隔壁这么吵根本就不合适;正常人都受不了这样的噪音;还有些网友认为“噪音加上心脏病”就是隐形炸弹。 不过法官视角认为因果关系得按照三步法来算:列全所有条件、把过错转化为原因力、分清楚各因素对结果的影响大小。这次法院觉得装修噪音只是背景条件而不是决定性因素所以就判它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遇到这种午休时间被隔壁施工打扰的情况该怎么办?其实可以先去跟邻居交涉一下;如果不行的话就找物业或者报警;还有就是记得留证据拍照录音留联系方式以后好处理纠纷。如果对方知道你心脏不好还非要强行施工的话可以主张他们侵权让他们赔医疗费还有精神损失费;但要证明噪音直接导致了死亡还是很难的。 所以说法律不是情绪的出口而是理性的边界啊!其实装修噪音扰民的事儿经常发生但能被认定成因果关系并判赔的还是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