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在追思与生机中传承中华文化

【节气本源】 《淮南子》记载“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为清明”,揭示清明最初是农耕文明的重要时间节点。太阳运行至黄经15°时,我国南北多地进入“桐始华、田鼠化鴽、虹始见”等物候阶段,并形成“清明前后种瓜点豆”等农谚。中国农业博物馆专家指出,清明期间10—15摄氏度的平均气温与较为充沛的降水——为春耕春种提供了关键条件——也由此带动了植树造林、采茶制茶等生产习俗的形成。 【文化融合】 历史文献显示,清明节的节日化经历了三个阶段的融合:汉代以前主要作为节气存在;魏晋时期吸收寒食节“禁火”仪轨及介子推传说,形成“寒食祭墓—清明迎新火”的礼俗衔接;唐代又融入上巳节踏青祓禊传统,王维《寒食城东即事》所写“蹴鞠屡过飞鸟上,秋千竞出垂杨里”,记录了当时节俗日益丰富的景象。中国社会科学院民俗研究所认为,这种“节气为体、节俗为用”的演变路径,反映了中华文化在传承中的吸纳与整合能力。 【精神内核】 清明节在“祭扫”与“踏青”的并置中,形成了独特的生命观与情感表达。南京大学文化学者分析指出,扫墓祭祖回应《论语》所强调的“慎终追远”,踏青放鸢则体现“天人合一”的观念,两者共同塑造了“哀而不伤、在追思中向前”的文化心理。也因此,清明节不仅承担祭祀功能,更成为连接代际情感、巩固文化认同的重要仪式。近年来,“云祭扫”“植树代祭”等新做法,为传统提供了更贴近当下的表达。 【当代价值】 在城市化背景下,清明节仍体现出持续的影响力。文旅部数据显示,2023年清明假期全国国内出游人次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119%,其中文化体验类出游占比明显提升。非遗保护专家指出,清明所包含的生态观念与人文精神,可为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文化资源。浙江等地将蚕花会、轧蚕花等地方民俗纳入非遗保护,陕西黄陵公祭轩辕黄帝典礼逐步形成面向全球华人的共祭格局,也显示出传统节日通过创新延续传播的空间。

清明之“明”,明在天朗气清,也明在人心有归。把节气的规律、农业的节拍与慎终追远的情义贯通起来,人们既能在追思中铭记来处、涵养家风,也能在春光里确认当下、走向新程。当传统节日不断获得更符合时代的表达方式,其所承载的文明根脉便能在一代代人的实践中延续生长、历久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