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交易日益成为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伴随其快速发展,平台规则不透明、直播营销虚假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
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发布的两部新规,正是对这些突出矛盾的制度性回应。
从平台规则的制定和执行看,长期存在的"暗箱操作"问题首次得到明确规范。
根据《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平台制定、修改一般性规则需至少提前七日公示,修改重要规则应当提前十五日公示。
平台还需在网站和App的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对收到的合理意见充分吸收采纳。
对于不采纳的意见,平台需提供合理理由说明。
这一规定从根本上改变了平台规则制定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状况,赋予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以制度保障。
针对备受诟病的"大数据杀熟"和不合理收费问题,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合理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同时,新规禁止平台对消费者实施大数据"杀熟",禁止在提供会员服务时单方面随意变更规则损害会员权益。
这些规定将有力制约平台的权力边界,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直播电商作为新兴业态,其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维权困难等问题备受关注。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多主体的全链条责任体系。
平台经营者需负责资质核验、信用评价、违法处置等工作;直播间运营者需建立健全信息公示、身份核验、事前合规审核、价格展示等机制;直播营销人员及其服务机构不得提供违法商品或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首次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范围。
数字人主播等AI生成的虚拟主播不再是监管的"灰色地带",平台需对其使用进行管理,防止新技术成为传播虚假信息的工具。
同时,新规明确了流量管控作为监管工具,规定平台对违法主体可采取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的私域直播违规案件中,超八成涉及"虚假宣传保健品"和"诱导老年消费"。
新规首次将私域直播纳入监管范围,要求平台保存直播回放、互动信息、订单详情、交易记录等,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
这一规定有助于打击私域直播中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监管逻辑看,两部新规体现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处置"的全周期管理思路。
通过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形成了覆盖交易全过程的制度框架。
这种系统性、协同性的监管方式,比单一的事后处罚更具有预防效应和规范意义。
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两部新规将成为监管部门的执法指南、经营者的合规指南和消费者的维权指南。
新规充分体现了对平台"关键少数"地位的认识,强化了平台作为"看门人"的责任,这对于规范整个电子商务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数字经济越发展,越需要以规则护航。
两项新规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痛点堵点,在平台规则透明化、直播电商全链条治理与私域直播监管补位等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只有监管、平台、商家与社会各方共同守住合规底线、提升诚信水平,才能让流量回归理性、让交易回归公平,让网络消费真正成为拉动内需、改善民生的可靠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