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获悉,一起涉案金额近40万元、作案338起的诈骗、敲诈勒索案件,近期进入集中退赃阶段。该案主犯刘贺超及其团伙成员利用车站人流密集、旅客警惕性相对不足的特点,在多地流窜作案,造成多名群众财产受损。 据法院公告披露,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期间,刘贺超纠集刘永军、刘志庆、李永军、李保夫等人,先后在西安火车站附近解放路、城西客运站以及安康城东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周边租赁店铺,以销售“肾阳草”为幌子实施犯罪。该团伙以诱骗方式将旅客带入店内,继而实施敲诈勒索或诈骗。 从犯罪数据看,该团伙作案具有明显的流窜性和组织性。在西安火车站附近“畅行旅游工艺店”作案期间,6个月内实施犯罪164起,其中敲诈勒索135起、诈骗28起、抢劫1起。随后转移至同一区域手机配件店,一个半月内又作案34起。西安地区作案风险增大后,团伙转移至城西客运站,半个月内实施犯罪49起。最终在安康城东客运站落网前的两个多月里,又作案91起。 该案反映出此类犯罪的现实特征:犯罪分子往往选择车站、客运站等人员流动大的区域,利用旅客行程匆忙、对当地情况不熟悉等弱点实施侵害。同时,团伙分工明确,有人负责招揽、有人负责实施、有人望风,形成相对固定的作案模式。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终审判决。主犯刘贺超被判退赔赃款300787元;其他成员李永军、刘志庆、李保夫分别被判退赔21007元、47706元、18613元。判决明确了对侵财类犯罪的惩处力度,也为受害人追赃挽损提供了依据。 鉴于本案受害人数众多且分布在全国各地,案卷材料中部分受害人联系方式缺失,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发布集中退赃公告,要求受害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主动联系法院办理退赃手续。据了解,经追赃挽损,法院已追缴部分赃款,为集中退赃推进提供了条件。 法律专家表示,此类案件也暴露出交通枢纽周边商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如店铺租赁审核不严、日常监管不到位等,容易被不法人员利用。建议有关部门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车站周边商铺资质审查和日常巡查,及时处置可疑经营行为。 同时,公众防范同样关键。旅客在车站周边消费时应提高警惕,对主动搭讪、过度推销等情况保持戒备;一旦发生纠纷及时报警求助,尽量避免财产损失。执法部门也可结合典型案例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这起横跨多地的系列诈骗案,提醒人们关注公共场所周边的经营秩序与监管细节,也考验着涉众案件中追赃退赔的执行能力;法院通过公告集中寻找受害人、推动退赃,既回应了个体权益的现实诉求,也反映了法治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保护。在消费维权意识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此案的处置路径或可为同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治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