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日前召开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了过去五年法治内蒙古建设的重要进展。
这一时期,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法治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中的保障作用,推动全区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五年来,全区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行业年均办理法律事务60万件,形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为打通法治惠民的"最后一公里",司法行政部门创新服务模式,打造了"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让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得法律帮助。
这一举措有效缩小了城乡法律服务差距,推进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均等化。
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突破。
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建成了纵向贯通、横向协调的四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通过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1万余名,明确行政执法事项6556项,指导重点执法部门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54个等措施,有效规范了执法权限和程序,推动解决了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等突出问题。
这些改革举措使行政执法更加科学、规范、透明,有力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
司法行政部门常态化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五年来化解矛盾纠纷近80万件,成功率达98.9%。
这一高成功率反映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运作,也体现了司法行政系统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
司法行政部门创新普法模式,联合内蒙古交通集团打造了1.1万公里的"北疆万里法治路",将法治宣传融入日常交通运输中,扩大了法治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
司法行政部门高质量审查修改并推动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37件法规规章,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同时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行"综合查一次"和"扫码入企"等创新举措,有效减少了对企业的行政干扰。
数据显示,全区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0.54%,充分说明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显著成效。
内蒙古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全面成型,不仅织就了基层治理的法治网络,更探索出边疆地区法治建设的新路径。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这种将法治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实践,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
未来,随着法治内蒙古建设的持续深化,这套体系有望释放更大的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