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立案调查 平台经济监管步入常态化法治化新阶段

问题——在线旅游平台近年快速发展,连接供给与需求、提升交易效率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损害消费者体验、挤压商家空间、扭曲市场竞争的顽疾。

此次监管部门对携程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立案调查,舆论讨论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用户反映存在“同房同价不同人”的差异化定价现象,尤其对老用户价格不友好;二是机票、酒店等场景中增值服务默认勾选、条款提示不显著等做法,容易造成“被购买”;三是商家侧对佣金、推广工具费用及流量分配规则等反映较多,部分经营主体认为成本压力偏大、议价能力不足。

原因——从行业机制看,在线旅游平台具备典型的“双边市场”特征:一端聚合消费者流量,另一端聚合酒店、航司、景区及服务商等供给,平台通过规则、排序和算法对交易达成具有重要影响。

在头部平台市场份额较高、用户迁移成本不低、商家获客依赖度较强的情况下,平台容易形成较强的市场控制力。

一旦平台在价格呈现、服务勾选、流量分配、商家合作等环节设置不透明或不对等条款,便可能演变为对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套利”和对商家的“规则型挤压”。

此外,算法驱动的精细化运营在提升转化率的同时,也可能将个体用户的支付意愿、消费习惯转化为差别定价工具;若缺乏清晰边界、合规审查与外部约束,相关做法更易引发公众对公平性的质疑。

影响——对消费者而言,差异化定价和默认捆绑等做法会直接抬高出行成本,削弱价格透明度与选择权,进而损害平台信任基础;一旦投诉机制不畅、退改成本高,容易加剧“维权难”的社会感受。

对商家而言,较高的综合费率叠加推广投入,可能压缩利润空间,迫使部分商家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或减少服务投入,影响行业整体服务质量;若存在限制性合作、“二选一”等排他安排,还会阻碍中小平台与新进入者公平竞争,降低市场活力与创新动力。

对行业生态而言,垄断或疑似垄断行为会扭曲资源配置,使竞争从“拼服务、拼产品”转向“拼规则、拼流量”,最终不利于文旅消费扩容与高质量发展。

对策——依法依规是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底线。

就企业层面,平台应对照反垄断法和相关监管要求,全面梳理业务链条中的高风险环节:一是建立价格与推荐机制的合规评估体系,明确“同等交易条件下公平对待”的原则,强化对算法定价、会员体系、个性化推荐的可解释与可审计;二是规范增值服务销售方式,杜绝默认勾选、诱导性展示等损害知情权与选择权的做法,优化退订与售后流程,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三是完善商家合作规则,公开透明流量与排名逻辑,合理确定佣金与营销工具收费边界,避免以流量、数据或技术优势对商家实施不当限制。

就监管层面,应在立案调查基础上,依法查清事实、厘清市场界定与支配地位、评估行为效果,并通过行政指导、合规整改、典型案例发布等方式,推动行业形成可复制的合规范式。

同时,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和证据固定机制,推动平台建立可追溯、可核查的价格与交易记录体系,提高执法精准度与治理效率。

前景——此次立案调查释放出明确信号:平台经济治理正在由阶段性整治转向常态化、法治化、全链条监管。

未来,围绕算法治理、数据合规、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供给将更加完善,平台企业的竞争优势也将更多取决于服务质量、履约能力、供应链整合与技术向善的能力。

对在线旅游行业而言,随着监管规则明晰与市场出清加速,合规经营、公开透明、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企业将获得更稳定的市场预期;中小商家与新平台也有望在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中获得发展空间,从而推动文旅消费在安全、有序、公平的市场环境下持续释放潜力。

携程案再次印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市场铁律。

在数字经济时代,平台企业的竞争不应是丛林法则的野蛮生长,而应是创新效率与服务质量的良性比拼。

当监管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如何平衡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将成为所有平台企业必须作答的永恒命题。

这场调查掀开的不仅是某个企业的经营问题,更是整个数字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历史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