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分时电价作为引导用电侧削峰填谷、提升电力系统运行效率的重要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缓解高峰供需矛盾上发挥了作用。同时,电力现货与中长期交易持续拓展,用户入市比例提高,电价形成机制与输配电环节的定价边界也亟待继续厘清。,河南此次提出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峰谷浮动基数的建议,引发市场主体关注。问题方面,现行政策下,代理购电用户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时,峰谷浮动基数由“市场交易上网电价(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输配电价”构成,并按峰谷浮动比例上浮或下浮(其中输配电价中的容(需)量电价不参与浮动)。随着电力市场交易机制趋于完善,该结构运行中可能带来两上矛盾:一是输配电价作为网络环节价格,稳定性更强、具有准公共品属性,随峰谷浮动容易使不同用户所接收的价格信号边界不够清晰;二是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已不再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代理购电用户与市场交易用户价格形成路径上存在差异,若输配电价仍随峰谷浮动,可能放大不同购电方式之间的可比性偏差,不利于形成更公平一致的竞争环境。原因分析上,此次调整建议与国家推进电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取向相衔接。统一大市场强调规则统一、开放透明、竞争有序,价格机制既要发挥供需调节作用,也要减少不必要的制度性差异。对代理购电用户而言,其电能价格来源于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峰谷浮动更应聚焦电能量本身的时段价值,突出“不同时段电能稀缺性”的核心信号;而输配电价主要反映电网投资运行与服务成本,保持稳定可预期,有助于企业更准确评估用能成本并开展中长期经营安排。因此,《意见稿》提出,自通知印发次月起,代理购电用户执行分时电价时,输配电价不再参与峰谷浮动,峰谷时段、浮动比例等其他事项仍按豫发改价管〔2024〕283号文执行。本质上,是在电价构成中进一步突出电能量价格的调节功能,弱化网络环节价格的时段波动。影响层面,政策若落地,最直接的变化是峰谷浮动基数由“电能价格+输配电价”调整为“仅电能价格”。这意味着在同等峰谷浮动比例下,峰时电价上浮幅度和谷时电价下浮幅度将相对收窄,不同时段的价差信号将更多由上网电价决定。对企业而言,一上,价差收窄可能压缩部分企业通过“移峰填谷”获得的账面节省空间,尤其是负荷可调性强、以价差优化为主要手段的企业,需要重新测算生产班次、设备启停与储能配置的经济性;另一方面,输配电价不随时段变化,有助于提升成本可预期性,降低电价拆分与合同管理复杂度,帮助企业更清晰区分“电能量成本”和“网络服务成本”,从而是否入市、如何签约、如何对冲价格风险等作出更理性的决策。对电力市场运行而言,该调整有望减少不同购电方式之间的制度性差异,推动市场主体在更接近的规则框架下竞争,提升政策一致性与透明度。对策建议上,对应的企业可从三方面提前准备:一是及时跟踪征求意见进展和最终政策文本,结合自身负荷曲线与用电结构,开展调整后的成本敏感性测算,明确可承受区间与优化空间;二是加强精细化用能管理,提升能耗数据采集与分析能力,将分时电价信号与生产排程、设备运维、能效改造统筹考虑,避免单纯依赖价差套利;三是评估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可行性,完善内部电力采购与风险管理机制,探索通过中长期合同、辅助服务、需求响应或储能等方式提升用能韧性与成本控制能力。对政策执行部门而言,可政策正式出台后加强解读与培训,提供典型案例和测算口径,减少企业理解偏差;同时关注中小企业承受能力与行业差异,保障政策平稳衔接。前景判断上,随着电力市场化程度持续提升,分时电价机制将更强调与市场价格衔接,价格信号也将更聚焦电能量供需变化。未来,分时电价在引导负荷调节上仍将发挥重要作用,但效果更依赖于电能价格的真实反映、负荷侧响应能力提升以及配套机制完善。河南此次拟调整峰谷浮动基数,表达出进一步理顺电价结构、推进规则统一、强化市场公平的信号,有望为提升电力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市场主体预期稳定性提供制度支撑。
此次河南分时电价机制优化,是对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向的具体回应,也体现出省级层面在市场效率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取向。在“双碳”目标推动能源结构加快转型的背景下,如何通过更精细的电价政策引导资源优化配置,将成为各地推进绿色转型的共同课题。改革的最终成效,不仅取决于政策设计是否合理,也取决于能否在发电企业、电网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形成更稳定、可持续的市场运行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