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剑能: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温剑能在2025年10月出版的书里,聊了聊咋管那些退了休的国企干部搞违法的事儿。其实这事挺讲究分情况处理,不管是退休前出事还是退休后犯错,都得按《监察法》、《政务处分法》,还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来办。如果是警告、记过、记大过这几档处分,其实不用动人家的级别和待遇,直接按规定给了就行。但要是降级、撤职、开除这几个更重的处分,就必须调整他们该享受的待遇。 这里的待遇不光指养老金,还包括政治生活上的那一套。 那个《政务处分法》有这么一说,不管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犯的错,一般都不发处分决定书了,但可以立案调查。如果本该给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就得把待遇按规定调下去。至于那些违法弄来的钱和东西,除了该让其他部门拿走的,其他都得没收、追缴或者退赔。 关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里面第十六条也是这么个理儿。该给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的,得按规定调待遇。对那些违法弄来的财物和本人财物,除了该别的单位拿的,其余的都得退给原主人或者上缴国库。 最后还得补上一句,这篇文章是由人事工作者整理出来的,主要是给同行学习研究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