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推行河湖长制十年交出治水答卷:从“多头分治”到全域共治守护幸福河湖

问题——河湖治理曾普遍面临“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的难题。咸宁位于江河湖库交织区,流域跨界多、上下游联动需求强,小微水体数量大、分布散。过去一段时间,河湖管护中容易出现职责交叉、监管缺位等情况,岸线乱占乱建、排污口管理不严、农业面源污染叠加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相互交织——影响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也对防洪安全和群众亲水需求带来压力。 原因——治水是系统工程,关键体制机制是否顺畅、责任是否落实、治理是否形成闭环。发布会信息显示,咸宁把河湖长制作为破解流域治理难题的重要抓手,聚焦“谁来管、怎么管、管到哪”的核心问题。通过建立市级统筹、县级实施、乡级监管、村级落实的四级联动体系,将治理触角延伸到小微水体这个“末端单元”;同时推动执法与司法协同,增强震慑力,促使治理从集中整治转向常态运行。 影响——制度落地带动治理格局调整,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与发展方式同步改善。 一是责任链条更清楚,形成全域共治格局。当前,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常态履职,并配套河湖警长、巡查员、保洁员及民间河湖长等力量参与。十年来,各级河长通过徒步巡河等方式一线发现问题、现场推动整改,累计巡河超过20万次,推动解决涉水问题近万个。协同机制上,当地探索“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等模式,累计办理流域治理有关案件549件,清理岸线近百公里,形成“行政监管+法治保障”的合力。 二是系统施策提升综合承载能力,水安全基础更稳固。十年间咸宁完成水利投资200亿元,水资源配置、防洪堤防加固、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持续推进,累计完成长江护岸35公里、中小河流治理285公里、水库除险加固231座。发布会指出,咸宁连续九年实现无人因洪涝灾害伤亡,反映出工程体系与管理体系共同发力的成效。 三是水环境持续向好,重点指标稳定达标。当地以“清四乱”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整治违法违规问题图斑,拆除违建、清理非法岸线和围堤,并推进排污口整治。城市污水收集率提升至83.2%,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保持100%,长江干流咸宁段水质连续五年稳定在Ⅱ类。同时,严格落实长江禁捕要求,强化执法监管,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恢复。 四是水生态修复力度加大,生态韧性增强。咸宁加强重点水工程生态流量管控,开展跨区域补水,推动河湖生态流量稳定达标;推进清洁小流域建设,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79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升至84%以上。多部门在“源头减量”上联合推进:农业农村部门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住建部门加快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改造污水管网约456公里,市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由60.44%提升至83.17%,为水环境持续改善夯实基础。 对策——从“治标”转向“治本”,下一步需在“精细化治理、法治化保障、市场化转化”上持续加力。 其一,继续做实末端管护。河湖治理的难点在小微水体和城乡接合部,应持续完善网格化巡查、问题台账、闭环整改和长效保洁机制,让巡河成果从“发现问题”更多转化为“消除隐患”。 其二,强化源头管控与数字化监管。围绕排污口、入河入湖管控、雨污分流、农业面源治理等薄弱环节,推动监测预警、执法取证、整改评估联动,提高治理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其三,巩固法治护航与社会参与。完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与公安打击的常态协同机制,拓展志愿行动的日常参与渠道,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格局。 其四,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咸宁已在水资源、水工程资产化改革及生态补偿机制上开展探索,相关项目获得融资支持,并建立陆水、斧头湖、西凉湖等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下一阶段可进一步健全“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制度安排,规范推动“水+文旅”“水+康养”“水+运动”等绿色业态发展,使治理投入与生态收益形成可持续循环。 前景——从发布会披露的成效与制度创新看,咸宁河湖治理正由“阶段性改善”迈向“稳定向好”。随着重大水利工程持续推进、管网等基础设施加快补齐、跨区域协同与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完善,水安全保障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在严格岸线管控、持续整治排污口、推进面源污染防治等措施支撑下,水质稳定达标的基础有望更牢固。同时,绿色水经济在规范引导下,将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增长点,也为“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提供更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从“分段而治”到“全域共治”,咸宁十年治水既是长江大保护的一个缩影,也体现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在基层的落地路径。随着更多城市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一条兼顾安全、生态与经济的可持续之路正在形成——这是当下必须承担的责任,也是面向长远发展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