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巡察如何破解基层形式主义——从春晚小品看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问题:小品《又来了》用夸张手法照见现实困境:群众的急难愁盼近在眼前,却常被“报告措辞”“套用经验”“拍照打卡”等程序性动作掩盖。养鸡户因道路噪声影响生产,希望协调解决,却在部门间来回转办、责任边界不清的过程中被拖住,问题迟迟落不了地。类似情况在一些地方并不少见,背后反映的是治理中重“留痕”轻“落实”、重“过程”轻“结果”,让本该惠民政策在基层“空转”。 原因:一是政绩观偏差仍未完全纠正。有的干部把材料厚度、调研次数、现场照片当作主要“成绩单”,忽视群众感受和实际效果,久而久之形成“做给上级看”的惯性。二是基层治理仍有堵点。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协调不畅、责任链条不清,容易出现“都管一点、都不兜底”的局面。三是少数干部作风不实,存在以会议套会议、以文件套文件的做法,调研也容易被简化为“走流程”。四是监督下沉仍需加强。群众身边问题往往碎、杂、急,如果监督停留在对台账、听汇报、看记录,容易抓不住关键矛盾,难以形成有效纠偏。 影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代价最终落在基层群众身上。问题久拖不决,会影响生产生活和经营预期,削弱群众对政策落地的信心;对基层干部而言,重复填表、频繁迎检挤占了服务群众的时间,负担更重;对治理体系而言,推诿扯皮降低行政效率、抬高社会运行成本。更需警惕的是,如果群众长期感到“门好进、脸好看、事仍难办”,党群干群关系的基础会被消磨,乡村全面振兴的内生动力也会受到影响。 对策: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明确对村巡察要着力“促进解决基层问题和群众身边问题”,并梳理监督重点,涵盖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农村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等。结合小品折射的痛点,对村巡察要在“进门”和“见效”两端同时用力。 第一,突出问题导向,少看“材料好看”,多看“问题有没有解决”。巡察了解情况不能停在听汇报、看台账,更要到现场、进农户、访当事人,把群众反映强烈、反复出现、久拖不决的事项作为切入口,查清事实、厘清责任,避免在流程里反复“绕圈”。 第二,紧盯作风顽疾,防止“形式主义换马甲”。对机械执行、过度留痕、层层加码、“一刀切”等问题列出清单、对照检查;对打着调研旗号走过场的行为严肃纠治,推动干部把精力从“包装工作”转到“解决问题”上来。 第三,抓住关键责任,破解“多头管理、无人担责”。对跨部门事项,巡察要沿着权责链条追查:既看有没有推诿扯皮,也看有没有不担当不作为;必要时推动建立牵头协调和限时办结机制,形成可执行、可检验的整改闭环。 第四,强化整改和成果运用,避免“一巡了之”。发现问题只是起点,关键在整改。要把整改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事、细化到时间节点,注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延伸到治理“一类问题”。同时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减负等工作贯通联动,形成合力。 第五,与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改进农村工作方式方法”衔接,落实“四下基层”,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对涉及生产经营的实际困难,更多采用现场办公、清单管理、跟踪问效等方式,把政策执行和服务供给做得更精准、更可持续。 前景:从舞台作品引发讨论到制度文件落地见效,社会期待并不复杂:不是“又来了”,而是“解决了”。随着对村巡察制度继续健全、监督力量持续下沉、整改机制健全,一批长期积累的堵点难点有望加快破解。可以预见,未来对村巡察将更注重以群众满意度为重要标尺,推动基层治理从“重程序”转向“重实效”,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服务”,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扎实的作风保障和治理支撑。

当舞台上的荒诞与现实中的纠治形成呼应,《又来了》的意义已不止于一部作品;它既照出短板,也推动改变。随着巡察制度不断深化,“进门看表象”将更多转向“入户解难题”,而衡量这项工作的最终标准,始终是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