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整理陈茜4月25日的消息,一名成都地铁女乘客发了视频,说在乘2号线时,有个陌生男乘客好像在偷拍她。这名女生还注意到男乘客鞋尖有疑似微型摄像头。这个事情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成都公安局轨道分局通报说,被抓到的违法行为人叫刘某,27岁。经查,刘某把自己的设备改了装,为了找刺激在公共场合偷拍女生裙底。现在,刘某因为侵犯隐私被行政拘留了。不过,在官方通报出来前,不少网友因为之前的“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质疑这个女生是不是有被迫害妄想症。 极目新闻了解到,网上对这个女生有很多不好的评论,有些留言简直太过分了。4月29日成都公安局轨道分局发布通报后,这个女生在社交媒体发文表示正义虽然来得有点晚,但总会到来。有网友留言说警方把情况都说清楚了,你应该没事了。这个女生回复说自己都要哭出来了。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朱雪觉得受害女生是无辜的,网上那种认为受害者有罪的言论不仅给她们造成了二次伤害,还影响了她们维护自己权益的决心。长此以往,偷拍者只会越来越嚣张。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饶伟也建议被偷拍者要及时保留证据并且报警处理。如果有损失还能通过民事诉讼争取赔偿。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刘东来讲道处罚偷拍行为的时候最大难题就是固定证据。偷拍者一旦删除照片很难恢复物证。另外人证也很难找,需要更多有正义感的人站出来作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晓峰说如果感觉自己隐私权和肖像权被侵犯了不能要求对方交出手机或强行夺走手机删除照片。因为手机属于私人物品里面有隐私建议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工作人员帮忙或者报警处理。 法治日报指出偷拍严重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盈科(常州)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秦可天表示偷拍通常具有非法侵犯隐私、非正当目的以及非授权行为这三个特征。按照民法典规定偷拍严重侵害公民肖像权和隐私权并且可能构成性骚扰或寻衅滋事。 对于如何应对遭遇或怀疑被偷拍的情况有人提出是不是能要求对方交出手机或者强行夺走手机删除照片。秦可天说这样做是不行的建议先跟对方商量解决如果不行可以找现场工作人员帮忙或者报警处理。朱晓峰建议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敢于维护权益可以要求对方停止拍摄并删除内容如果严重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民事侵权责任如果拍摄行为已经影响公共秩序公安部门也能处理。 总结起来遭遇或怀疑被偷拍应该怎么做?要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如果有损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争取赔偿。处罚偷拍行为最大难点是固定证据包括物证和人证都很重要需要更多有正义感的人站出来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