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李荣浩在3月29日那天可真是火大了,直接在社交平台上发了一篇长文,指名道姓地把单依纯给点出来了。说是单依纯未经允许翻唱了他的那首《李白》,这下版权的火药桶算是被点燃了。同一天,单依纯这边赶紧连着发了两条道歉文,承诺会把版权费和赔偿金都给补上,还说要尽快查清楚情况再给大家一个答复。李荣浩紧接着晒出了音著协的邮件,一连发了四个质问:“你用什么立场、什么权利、什么角度、什么心态来演唱的?”这话真是说得挺硬气的。3月30日凌晨,单依纯又一次发了道歉文,把全额费用都揽了下来。李荣浩也回应了一句:“要是我想要钱,一开始就授权给你了。”这下子就把那些“要钱”的谣言给彻底打碎了,也给双方留了个缓和的余地。 其实每一次翻唱引发的版权争议,几乎都是由原创作者亲自出来维权的。像汪苏泷和张碧晨因为《年轮》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张碧晨那边直接就说了“不把版权人放在眼里”,这事才彻底激化了。还有汪峰和“旭日阳刚”因为《春天里》那场风波也是因为翻唱者名气涨了之后原作者才高调站出来的。 创作型歌手既是写词作曲的人也是唱歌的人,这双重身份让他们能更深刻地感受到作品被“抢跑”的那种心痛感。最尴尬的是粉丝们往往只给偶像滤镜,却对真正署名的作者视而不见。 事情经过其实挺简单的:李荣浩一开始就拒绝给单依纯授权了;单依纯没察觉到拒绝的信号还是把《李白》排进了演唱会节目单里;直到音著协发邮件提醒之后事件才爆发出来。法律上说现场表演除非是法定许可的情况,否则必须要经过词曲作者同意才行。 音乐圈并不是不懂法而是总抱着侥幸心理——“先唱再说吧,没被发现就省下一笔钱;被发现了赔钱也比演唱会的收益少。”但当创作型歌手真的出来维权的时候这种小算盘就不灵了。 要打破那种“违规—赔钱—再违规”的怪圈行业需要三道闸门来管一管才行:自律是指同行之间要敢于曝光和联合抵制侵权行为;他律是指集体管理机构可以设立黑名单限制一段时间内侵权人获得新授权的权利;惩戒是指让赔偿金额和未来收益挂钩甚至还要引入停演禁演这些措施才行。 只有让侵权者真正觉得吃亏了那些侥幸心理才会被敬畏规则给取代掉。毕竟名气和名誉往往就差了一次侵权风波——千万别为了小利益就把大名声给赔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