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多的调研论证和意见征集,北京市长城保护工作迎来重要法治保障。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去年11月通过的《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即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北京长城的保护、管理和利用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北京境内长城全长520.77公里,横跨门头沟、昌平、怀柔、平谷、密云、延庆6个区,是全国长城分布15个省份中保存最完好、价值最突出、工程最复杂、文化最丰富的区段。然而,长期以来,长城保护遇到管理主体分散、保护范围模糊、执法依据不足等现实困境。 延庆区石峡村党支部书记谷文亭对此深有体会。石峡村因石峡关长城而得名,2006年成立的长城志愿者保护协会是北京首个保护长城的农民组织。谷文亭坦言,过去面对游客未开发段落刻字等不文明行为,志愿者只能以护林防火为由劝阻,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新条例的出台为基层保护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法律遵循。 此次立法的突出特点在于对保护范围的系统性拓展。北京建筑大学教授、北京长城文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汤羽扬介绍,条例对标国家《长城保护条例》,结合首都实际,将长城赋存环境纳入法定保护范畴。这意味着不仅墙体、城堡、关隘、烽火台等本体结构受到保护,与长城防御体系密切对应的的古道路、堡寨村落、摩崖石刻,以及周边山形水系、地形地貌、植被景观等文化空间要素,均被纳入保护范围。 在保护机制创新上,条例构建了"整体保护、分段管理、逐级负责"的工作体系,建立起多层次责任网络。针对长城线性分布、跨区域管理的特点,条例明确了市、区、乡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保护合力。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疏堵结合上作出积极探索。一方面授权使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对攀爬非参观游览区长城的行为进行劝阻和警示;另一方面提出扩大长城开放段落,满足公众了解长城、亲近长城的合理需求,在保护与利用之间寻求平衡。 条例的另一重大突破在于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京津冀协同保护机制。长城作为跨省域线性文化遗产,其整体性、系统性保护需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三地通过立法协同,将为长城保护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 从全国范围看,目前省市级长城保护条例仅有北京、宁夏、甘肃、山东、河北5部,山西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北京此次立法走在全国前列,为其他长城分布省份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相较于2003年出台的《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新条例将保护工作从政府规章上升到地方性法规层面,法律效力明显增强。汤羽扬表示,这使得长城保护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对区域文化遗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都至关重要。
从村民自发守护到法治化保障,长城保护的升级表明了文化遗产管理理念的进步。《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不仅是一部地方性法规,更是对中华文明根脉的承诺。当古老城墙与现代技术相遇,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历史的延续,更是对未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