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食品安全新规施行:直播间禁售13类高风险食品,连锁总部责任全面压实

问题——网络食品交易规模快速增长,直播带货、网红食品等新业态不断出现,虚假宣传、以次充好、来源不明等风险也随之暴露。部分主播或商家为追求流量和转化,夸大功效、模糊食品与药品边界;个别平台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问题食品网络渠道传播扩散。在线下领域,连锁经营快速扩张也暴露出治理短板:有的企业总部更重收取管理费、加盟费,对门店食品安全管理投入不足——“只管经营不管风险”——一旦出问题,容易演变为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原因——一上,网络交易链条长、参与主体多,平台、商家、主播、供应链、仓配等环节叠加,责任边界不清时容易出现监管空档。另一方面,食品宣传专业性强、辨识门槛高,消费者直播间的即时决策容易被话术影响,给不法经营者留下空间。再者,连锁企业组织结构复杂,总部制度难以下沉到门店执行,日常管控落不到细处,风险就可能在个别门店被放大并外溢。 影响——两部新规实施,意在从规则层面补齐短板,推动形成“平台有责、商家尽责、总部担责、门店落实”的闭环治理。针对直播电商,新规深入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问题:一是对直播间禁售食品划出明确底线,涵盖以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或重金属超标、超过保质期以及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等共13类情形,以清单化管理压缩违法空间。二是围绕“怎么播、怎么说”细化10项禁止性要求,包括不得通过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暗示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普通食品宣称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和药品等,并对产地、成分、适用人群等关键信息的真实准确提出更高要求,直指误导消费和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 对连锁企业,新规的着力点是把责任链条从门店向上延伸到总部。按要求,企业总部需建立覆盖总部、分支机构和门店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机制,明确风险研判、考核评价、巡查检查、人员培训、进货查验、经费保障等关键环节责任。同时,新规强调分级报送处置:在门店、分支机构、总部分别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逐级报告,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隐患”演变为“大事件”。在法律责任上,新规在既有法律法规框架上进一步细化处罚,对总部未按规定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制定事故处置方案、未建立制度或未开展检查评价等情形依法严惩;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释放失责必罚的明确信号。 对策——监管部门同步推进执法与治理。市场监管总局近期部署开展网络食品安全合规提质系列行动,聚焦直播带货食品、网售食品、保健食品、网红食品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问题的监管执法力度,并推动网络交易平台联合签署自律公约,强化跨区域、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提升源头可追溯、风险可倒查能力。地方层面也在加力推进。以四川为例,当地自即日起至12月组织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紧盯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配送环节,重点纠治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信息公示不完整、配送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对无堂食外卖经营者加强合规引导,严厉打击虚假资质、套证、假地址入网经营等“幽灵外卖”行为,守住安全底线。整治行动强调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运用核验监测、实地排查、监督抽查、专项抽检等方式,推动形成共治格局。 前景——随着规则更细、责任更清、处罚更严,网络食品领域将从“流量驱动”加快转向“合规驱动”“质量驱动”。平台企业有望完善准入审核、动态巡检和风险提示机制,主播与商家也将从拼话术转向拼品质、拼供应链、拼服务。连锁企业总部责任压实后,制度下沉与数字化管控将成为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促使企业把食品安全投入前置为经营基础。可以预期,在持续监管与行业自律共同作用下,网络食品消费环境将更加透明、有序、可预期。

从明令禁售到全链条追责,新规出台标志着我国网络食品监管进入更有针对性的治理阶段。在消费升级与数字化转型并行的背景下,只有筑牢法治底线、压实各方责任,才能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这既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也是对食品安全底线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