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规则千万别因为心存侥幸而忽略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有个名叫田某的司机在3月17日那天把一辆小型汽车开上了东合一路。就在当天早上7点多的时候,在东合一路和中山二路交叉的路口,他的车把一辆往金三角方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给撞了。这场事故让田某的车跟那辆电动车都受了伤,电动车上的人也只是受了点皮外伤。 交警查看监控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清楚了:当时中山二路金三角方向是绿灯,那辆电动车正直行过路口。这时候田某开着车从东合一路右转往中山二路开,因为没想着要避让直行的车,直接就撞上了电动车。电动车一下子翻倒在地,骑电动车的人也摔倒受伤了。 经过调查认定,田某这次是因为没遵守转弯让直行的规矩才出了车祸,他要承担所有责任。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在没有信号灯指挥的十字路口里,转弯的机动车得让直行车先走;相对方向行驶的车右转也得让左转的车先走。而且根据规定,如果在信号灯控制下或者没信号的路口转弯没让直行的车辆或行人先行的话,就得被罚款150元并且记3分。 对于广大司机来说记住这三点很重要:接近路口一定要减速、观察清楚再转弯;宁愿多停一会儿也别抢那一秒;视线受阻的时候一定要探出头看看清楚有没有车再转。这三点不仅能帮你避免出车祸还能让大家的交通更顺畅安全。交警也提醒大家这可是最基本的交通规则千万别因为心存侥幸而忽略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