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联合金融监管总局重拳打击"黑灰产" 破获案件1500余起涉案金额近300亿元

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中整治工作的阶段性成效。

这次联合行动由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共同部署,自今年6月启动,在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打击,体现了国家对金融安全的高度重视。

从打击规模看,半年间全国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共立案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

这组数据充分反映了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严峻形势,同时也展现了执法部门的坚决态度和显著成果。

当前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呈现出多种形态。

一类是贷款诈骗犯罪,犯罪分子通过虚构项目、伪造证明材料、组织"白户"或"背债人"等手段,规模化套取政策性贷款和商业贷款,涉案金额动辄数千万元甚至过亿元。

北京钱某某等人团伙就是典型代表,他们组织有贷款需求的"白户"人员,通过虚构种植大棚、市场摊位等项目,虚增交易流水,利用某商业银行贷款产品套取涉农政策性贷款6000余万元。

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从申请贷款人员组织、虚构项目、对接银行、代还利息到"押送"取现,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

另一类是敲诈勒索犯罪,犯罪分子非法获取金融消费者信息后,以"代理人"身份与欠款人签订虚假协议,通过捏造银行违规操作的假象,频繁向金融监管机构发起恶意投诉,以此向银行和催收公司施压,实现既帮助欠款人免除债务又勒索钱财的目的。

内蒙古宋某某等人案件充分体现了这类犯罪的欺骗性和危害性。

还有一类是合同诈骗和保险欺诈犯罪。

上海师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保险代理公司签订虚假协议,利用没有实际投保意图的投保人和挂名业务员,通过一年后恶意退保的方式骗取投保返佣400余万元。

浙江蒋某等人则以"低风险、高回报"为诱饵,为征信白户量身定制虚假企业资料和资产证明,勾结银行内部人员帮助获取贷款资格,对多家银行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超过9000万元。

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组织化程度高、产业链条完整、参与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

犯罪分子通常采取明确的内部分工、专业化的话术培训、系统化的虚假材料制作等手段,有的甚至与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勾结,大大增加了犯罪的隐蔽性和破坏力。

这类犯罪对金融市场和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危害。

一方面,大量虚假贷款流入市场,扭曲了信贷资源配置,损害了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另一方面,消费者权益遭到侵害,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和利用,信任度下降;同时,金融市场的规范秩序受到破坏,增加了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隐患。

公安部门的集群打击行动针对性强、成效显著。

通过建立跨地域、跨部门的联合打击机制,形成了打击合力。

同时,加强了对犯罪团伙的全链条、全要素打击,不仅抓捕了犯罪分子,还破获了产业链条,摧毁了犯罪组织。

许多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犯罪分子得到了依法处罚,其中江苏宫某某等人已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从前瞻角度看,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仍需保持高压态势。

随着金融创新不断深入,新的犯罪手段也在不断演变,这要求执法部门持续创新打击方式。

同时,需要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防止内部人员与犯罪分子勾结。

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力的震慑。

金融安全关乎经济运行与民生福祉。

对金融“黑灰产”既要依法严打、形成震慑,也要完善制度、堵住漏洞,更要在全社会层面培育守信文化与理性金融观念。

持续推进协同治理、系统治理,才能让普惠金融更好惠及真正需要的人,让市场秩序在法治轨道上更加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