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为创新创业提供了广阔舞台,但随之而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日益复杂多样。去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整治网络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中效果显著,共查办各类案件1932件,罚没金额达7152.94万元,充分反映了监管部门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的坚定决心。 从查处案件的特点看,当前网络不正当竞争主要表现为三类违法行为。其一是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平台正常运行。以中山绿信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案为例,该公司开发的"点点蚁"软件通过安卓无障碍服务实现屏幕识别与自动点击,绕过平台操作频率限制,执行自动关注、点赞、评论等34项自动化操作。这类软件虽然打着"技术中立"的旗号,但实质上是在未获平台许可的情况下,非法抓取用户数据,破坏了平台的数据公平性和内容分发机制,大幅增加了平台的风控与管理成本。 其二是帮助用户绕过平台审核骗取流量。新乡市红旗区嘉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的"替换卡特效""内录卡特效"等软件,通过修改视频文件等方式,使违规内容得以通过平台审核并获得流量推送。这种行为不仅加大了平台审核难度,还破坏了平台算法推荐的公正性,使得不符合规则的内容获得不当传播机会,严重扰乱了网络服务生态秩序。 其三是组织虚假交易扰乱市场秩序。厦门市天顶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爆单侠"网站为跨境电商平台商户提供刷单服务,通过虚假交易制造虚假销量和评价,误导消费者决策。这类行为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知情权,破坏了市场信用体系。 这些违法行为之所以频繁出现,根本原因在于部分经营者为追求短期利益,无视法律底线和商业道德。他们利用技术复杂性和监管滞后性,试图规避法律制约。同时,网络平台的开放性和数据的易获取性,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是多维度的。对平台而言,这些行为增加了运营成本,破坏了平台生态;对消费者而言,虚假数据和欺骗性内容侵害了知情权和选择权;对诚信经营者而言,不正当竞争者的存在形成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挤压了合法经营的空间;对整个网络经济而言,这些行为腐蚀了市场信用基础,阻碍了行业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部门的查处行动表明,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无论采用何种技术手段,违反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的行为都将面临严肃处罚。中山绿信案中100万元的罚款、嘉佑网络案中10.05万元的罚款,以及对违法行为的责令停止,都向市场传递了明确的信号:技术创新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基础之上。 展望未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需要多方合力。一上,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效的威慑力。另一方面,网络平台要加强自身治理,完善审核机制和风控体系,主动识别和举报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广大经营者要树立合规意识,认识到诚信经营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长期发展的基础。只有当所有市场参与者都将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作为基本准则,网络经济才能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整治不正当竞争既是规范市场的需要,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这次专项行动展现了构建公平竞争环境的决心。未来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努力,在创新发展和有效监管之间找到平衡点,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