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保险销售环节中,“赠卡式”增值服务正成为部分机构争夺客户的手段之一。监管部门近期明确指出,个别机构在保险业务活动中向消费者赠送“特药卡”等权益卡,存在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给予合同外利益的嫌疑,并可能伴随夸大宣传、混淆责任等问题。所谓“特药”通常指用于肿瘤、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费用较高且疗效明确的药品;“CAR-T”则是近年来兴起的肿瘤免疫治疗技术,费用高、适用范围也有限。由于“额度高、卖点强”,此类权益更容易在营销中被包装成“买保险就能覆盖高价用药”,从而让消费者产生误判。 (原因)一是市场竞争加剧与渠道压力叠加。随着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获客成本上升、客户留存更难,一些机构更倾向用“看得见的福利”提高成交率。相比对保障责任进行专业解释——赠送权益卡更直观——短期内确实更容易促成交易。二是权益卡的外部供给充足,产品形态呈现“类保险化”。市场上不少权益卡由第三方设计并销售,往往包含药品范围、年龄限制、等待期、健康告知、直付比例等条款要素,外观和结构与保险产品相似,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是保险公司保障的一部分。若销售人员在话术中将卡片与保险公司“背书”绑定,误解会继续加深。三是兑现概率低与信息不对称更突出。特药及CAR-T疗法适用人群本就较小,再叠加疾病发生率、用药匹配度、支付规则等限制,权益真正落地的概率并不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时,消费者可能被“高额度”吸引,却忽视使用门槛与除外条款,最终产生预期落差。 (影响)从消费者层面看,权益卡一旦被当作“保险保障延伸”,在触发用药需求时却因等待期、适应症限制、资料要求或第三方审核等原因无法获得支持,容易被理解为“保险不赔”,进而引发投诉和纠纷。更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消费者可能因赠送权益而做出并不匹配自身需求的投保决策,增加不必要的保费支出,偏离保险以风险保障为核心的初衷。 从行业层面看,向消费者提供合同外利益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可能带来“拼赠品、拼返利”的非理性竞争,挤压合规经营空间,损害行业公信力。若权益卡提供方缺乏相应资质或风控能力,对应的风险还可能沿销售链条外溢至保险机构,形成跨主体纠纷和声誉风险。 从监管层面看,多地已陆续发文提示并开展整治,发出清晰信号:保险销售必须以合同为准,严禁通过合同外利益变相竞争,严禁误导宣传与责任混同,确保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对策)监管部门要求辖内机构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各级分支、人员及渠道是否存在赠送“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以及其他合同外利益的行为;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并主动做好解释沟通与纠纷化解,及时排除风险。同时,需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培训,严格管理人员与渠道,杜绝各级机构采购相关权益卡用于保险业务活动。 对保险机构而言,合规整改应从“源头—过程—结果”同步推进:在源头端,严格审查各类增值服务的合规边界,明确不得将外部权益包装成保险责任;在过程端,规范销售话术与信息披露,把保障范围、责任免除、等待期等关键内容讲清楚,避免“用赠品替代解释”;在结果端,完善投诉处置与客户回访机制,对可能产生误解的存量客户及时提示风险、纠正预期。 对消费者而言,应坚持“先看合同、再看赠品”,重点确认保障责任是否写入保险条款,警惕“高额度、低门槛、全兜底”等绝对化表述。对第三方提供的权益服务,应主动询问提供主体、兑现条件、有效期限、适用医院与药品清单、费用直付或报销路径等关键信息,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前景)随着监管持续加强对销售行为、渠道管理与信息披露的规范,依赖合同外利益的粗放式营销空间将进一步收缩。未来,行业竞争重心有望更多回到产品保障能力、理赔服务效率与长期客户经营质量。同时,重大疾病用药保障的真实需求仍在,行业更应通过合规路径推动产品与服务升级,例如在商业健康险框架内完善特药目录管理、直付结算与医疗服务协同,形成可持续、可审计、可兑现的保障机制,用制度化供给替代“赠卡式噱头”。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保障,而不是营销博弈;“特药卡”乱象的整治提醒我们,创新一旦偏离合规边界,就需要及时纠偏。在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更要推动行业回到保障本源,提升服务质量与兑现能力,才能更好回应不断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监管部门、市场主体与消费者协同发力,才能形成更清晰、更透明的保险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