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部署建筑垃圾治理 将处理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并完善全过程监管

1月13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了《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涉及的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胡子健会上阐述了建筑垃圾治理的系统性方案,标志着我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进入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的新阶段。 建筑垃圾作为城市建设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其治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城市环境质量和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当前,我国建筑业规模庞大,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巨大,如何有效管理和利用这些废弃物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住建部此次提出的综合治理方案,从源头减量、运输监管、末端处置、全过程监管四个环节入手,形成了闭环管理体系。 在源头管理上,住建部将推广绿色施工理念,将建筑垃圾的减量、运输、利用和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造价。这个举措的核心意义于,通过经济杠杆作用,激励施工企业主动采取措施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同时实行建筑垃圾分类处理,使不同类型的废弃物能够得到针对性的处理和利用,提高资源回收率。这种源头管理的思路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方向,有利于从根本上降低建筑垃圾处理压力。 在运输监管环节,住建部要求完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船舶的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安装,以及安全配置等技术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运输行为的全程监管,可以有效防止建筑垃圾的随意倾倒和非法处置,保护生态环境和城市面貌。这反映了科技赋能城市管理的现代治理理念。 在末端处置上,住建部强调要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建筑垃圾经过分类、破碎、筛分等处理,可以转化为再生骨料、再生砖等建筑材料,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临时贮存设施,确保建筑垃圾有妥善的处置去向,避免出现"垃圾围城"现象。 全过程监管上,住建部建立了省级统筹、城市负总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处理方案备案制度,推行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健全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这种纵横结合的监管体系,有利于形成政府部门间的协同合力,确保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从更深层次看,这诸多举措反映了我国城市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的趋势。通过将建筑垃圾治理纳入工程造价,既体现了"污染者付费"原则,也为建筑垃圾的减量和利用创造了经济激励。通过信息化监管手段,提升了治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通过资源化利用,实现了废弃物的价值转化。

建筑垃圾治理正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规划,这场涉及生产方式、管理机制和技术创新的变革,既考验城市治理能力,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绿色标尺。坚持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才能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